根据《国务院关于修改〈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管理条例)的决定》(国务院令第682号),以及环保部《关于发布<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暂行办法>的公告》(国环规环评[2017]4号),现将《昌邑市围子华源铸造厂年产10000吨排污设备技改项目(一期工程)竣工环境保护验收监测报告表》及验收意见进行公示:
项目名称:
单位名称:
公示内容:验收报告及其他需要说明的事项、验收意见(详见附件)
公示时间:2024年4月26日-2024年5月24日(20个工作日)
公示期间,对上述公示内容如有异议,请以书面形式反馈,个人须署真实姓名,单位须加盖公章。
联系人:孙经理
联系电话:158 6617 090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