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 、 项目编号 :JH25-210403-00371
二 、 ******服务中心房屋租赁服务项目
三、中标(成交)信息
包组编号:001
******服务中心房屋租赁服务项目
******有限公司
供应商地址:辽宁省抚顺市东洲区木兰街
中标(成交)金额:966,000(元)
评审总得分:85.33(分)
四、主要标的信息
包组编号:001
******服务中心房屋租赁服务项目
服务类
******服务中心房屋租赁服务项目(C******房屋租赁服务)
******服务中心房屋租赁服务项目的全部服务范围:抚顺市东洲区租赁房屋,用于日常办公及人员就餐等活动。租赁房屋需满足本单位不低于 12000 平方米的面积需求,且具备容纳至少 330 人的办公及就餐条件。
服务要求:一、房屋基本要求(一)面积与空间 房屋建筑面积不低于 12000 平方米,空间布局需合理,能够有效划分办公区域、就餐区域、档案馆等功能分区。办公区域应确保人员活动空间充足,人均办公面积符合相关标准,并具备会议室满足会议功能,保障员工舒适、高效办公。(二)建筑条件 房屋建筑结构稳固,符合国家建筑安全标准,无安全隐患。房屋需具备良好的采光和通风条件************办公室内水电设施齐全且功能正常,能够满足日常办公及生活用水用电需求,配备独立电表、水表,便于计量和管理。煤气设施应符合安全标准,若具备煤气供应条件,需确保管道安装规范、无泄漏风险,能够满足食堂等场所的使用需求。网络设施完善,提供稳定的网络接入服务。无线网络需配备防火墙,具备独立网络环境,保障网络信息安全,满足本单位办公数据传输、网络办公等需求。网络带宽需满足至少 330 人同时使用的************消防规范要求,并定期进行维护保养,确保处于良好运行状态。具备充足的停车场地,可提供至少30个机动车停车位和一定数量的非机动车停车位,满足本单位员工及来访人员的停车需求。停车场需配备照明、监控等设施,保障停车安全。三、租赁期限及租金要求(一)租赁期限 租赁期限为3年,具体起止时间以合同签订为准。租赁期满后,在同等条件下,本单位享有优先续租权。(二)租金及支付方式 房租费用:房租每年不高于97.2万元,租赁期间房租价格保持稳定,不因市场波动等因素调整。房租按年支付,本单位在收到投标方开具的合法有效发票后的7个工作日内完成支付(以最终中标价格为准)。五、其他要求 投标方需在投标文件中详细说明房屋的地理位置、周边交通、配套设施等情况,提供房屋的平面图、设施设备清单等相关资料。投标方需承诺在租赁期间,积极配合本单位的各项工作,及时响应本单位提出的合理需求,如因房屋或服务问题给本单位造成损失的,需承担相应的赔偿责任。本单位有权对中标方的服务质量进行监督和考核,如中标方未达到服务标准和要求,完全按服务要求执行。
服务时间:房屋租赁期限3年(具体以实际签订合同为准)
服务标准:我单位完全按照文件的服务标准执行。验收标准:按照政府采购相关法律法规以及《辽宁省政府采购履约验收管理办法》(辽财采〔2017〕603号)的要求验收程序:按照政府采购相关法律法规以及《辽宁省政府采购履约验收管理办法》(辽财采〔2017〕603号)的要求验收报告:按照政府采购相关法律法规以及《辽宁省政府采购履约验收管理办法》(辽财采〔2017〕603号)的要求组织验收主体:本项目的履约验收工作由采购人依法组织实施。履约验收费用由成交供应商承担。
五、评审专家(单一来源采购人员)名单: 王丹荔、吴卓伦、张书珩(包组编号:001)
六、代理服务收费标准及金额:
包组编号:001
******服务中心房屋租赁服务项目
代理服务收费标准及金额:参照发改价格[2015]299号文件规定向成交人收取代理服务费金额27,821.00(元)
七、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 1 个工作日。
八、其他补充事宜
九、凡对本次公告内容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服务中心
地 址:抚顺市东洲区
联系方式:024-******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有限公司
地 址:抚顺市顺城区临江东路恒大华府南门东侧临街门市(辽宁程信管理公司二楼)
联系方式:******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罗耀华
电 话:******
十、附件
采购文件:******服务中心房屋租赁服务项目-服务类竞争性磋商采购文件二次.doc
包组编号:001
******服务中心房屋租赁服务项目
******有限公司
1.中小企业声明函:8d462ee2bffb3b1a0bc61318ce89ae40.jpg