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部分 协议书
委托人(全称): ******教育局
监理人(全称):河南******有限公司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及其他有关法律、法规,遵循平等、自愿、公平和诚信的原则,双方就下述工程委托监理与相关服务事项协商一致,订立本合同。
一、工程概况
1. 工程名称:上蔡县东洪镇等************小学) ;
2. 工程地点: 上蔡县东洪镇等5个乡镇 ;
3. 工程规模:************小学食宿楼及附属 ;
4. 工程概算投资额或建筑安装工程费: ******.11元 。
二、词语限定
协议书中相关词语的含义与通用条件中的定义与解释相同。
三、组成本合同的文件
1. 协议书;
2. 中标通知书(适用于招标工程)或委托书(适用于非招标工程);
3. 投标文件(适用于招标工程)或监理与相关服务建议书(适用于非招标工程);
4. 专用条件;
5. 通用条件;
6. 附录,即:
附录A 相关服务的范围和内容
附录B 委托人派遣的人员和提供的房屋、资料、设备
本合同签订后,双方依法签订的补充协议也是本合同文件的组成部分。
四、总监理工程师
总监理工程师姓名: 节宏社 ,身份证号码: 412825********2551 ,注册号: ****** 。
五、签约酬金
签约酬金(大写):贰拾叁万叁仟贰佰伍拾陆元贰角 (¥ 233256.2 元)。
合同形式:固定总价合同。
包括:
1. 监理酬金: 233256.2元 (费率按工程中标价的0.79%) 。
2. 相关服务酬金: / 。
其中:
(1)勘察阶段服务酬金: / 。
(2)设计阶段服务酬金: / 。
(3)保修阶段服务酬金: / 。
(4)其他相关服务酬金: / 。
六、期限
1. 监理期限:
计划自 2024 年 1 月 18 日始,至 2024 年 7 月 18 日止,工期180天(以实际开工日期为准)。
七、双方承诺
1. 监理人向委托人承诺,按照本合同约定提供监理与相关服务。
2. 委托人向监理人承诺,按照本合同约定派遣相应的人员,提供房屋、资料、设备,并按本合同约定支付酬金。
八、合同订立
1. 订立时间: 2024 年 1 月 17 日。
2. 订立地点:******办公室。
3. 本合同一式陆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双方各执叁份。
委托人: (盖章) 监理人: (盖章)
住所: 住所 驻马店市汝南县金铺镇行政东街四十号
邮政编码: 邮政编码:
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 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
的代理人:(签字或盖章) 的代理人:(签字或盖章)
******银行: ******银行:******银行驻马店开发区支行
账号: 账号: *038001
电话: 电话: ******
电子邮箱: 电子邮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