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贯彻落实自治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及桂林市老旧小区改造的任务要求,我区按计划有序落实城镇老旧小区改造工作。现公开致函,邀请符合要求的单位参与项目监理服务,具体内容和要求如下:
一、项目服务基本情况
******街道片区老旧小区改造工程监理服务;
(二)项目地点:桂林市象山区;
(三)项目期限:180天(以实际施工工期为准);
******街道片区老旧小区改造工程监理服务
二、报价要求
(一)按照《广西壮族自治区工程建设其他费用定额》(桂建标〔2018〕37号)标准并至少下浮40%收取费用。
(二)本项目工程造价约为588.2万元。
(三)最高报价不得超过84700元。
三、技术资质相关要求
(一)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
(二)具备房屋建筑工程监理资质。
四、报价及报价函要求
(一)报价要求:本次询价只允许有一个方案,一个报价,多方案、多报价的将不被接受;
(二)报价函要求:报价函须经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代表签字、盖章。报价函应盖公章。报价函还应包括符合技术资质要求的证明文件、同类业务的案例等。
报价函应以密封形式提交,并在信封上贴上封条。
五、成交原则
(一)本项目提交象山区政府采购工作领导小组,对所有报价人的报价文件进行综合评审,确定合作单位;
(二)项目报价一经象山区政府采购工作领导小组认可,即为签约的合同价。报价人可以不对本询价函报价,但一经作出报价,即为不可撤回。中选后也不得对价格进行任何增加要求。
六、其他事项
(一)如有符合要求及有意参与的******有限公司(桂林市临桂区青莲路建设大厦南楼十五楼),逾期不予受理。报名时请提供资质证书复印件一份,否则不接受报名。
(二)代理服务费:招标代理服务费根据《招标代理服务费管理暂行办法》(计价格(2002)1980号文、《国家发展改革委关于降低部分建设项目收费标准规范收费行为等有关问题的通知》(发改价格〔2011〕534号)规定的相应类别按差额定率累进法计算标准的50%收取。采购代理服务费低于陆千元的以及无标的的项目,按(人民币)陆千元整(¥6000.00)向中标供应商收取。
******有限公司临桂分公司;
******有限公司桂林榕山支行;
银行账号:************6
报送材料联系人及电话:秦工,0773-******
象山区老旧小区改造领导小组
2025年11月2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