巴中市巴州区盘兴棚户区改造工程附属道路及弃土场拦土坝建设项目 (项目名称) / 标段施工招标
补遗书01号
致各潜在投标人:
为了保证招投标活动的顺利开展,现将招标文件中部分内容做如下修改:
1、第三章 评标、定标办法(综合评估法、评定分离)(一)评标办法(综合评估法)2.2.4(4)条款:
2.2.4(4)
| 其他因素评分标准
| 企业资质
| 投标人具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施工总承包叁级及以上资质得 5 分。 | 5 分
|
修改为:
2.2.4(4)
| 其他因素评分标准
| 企业资质
| 投标人具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及以上资质得 5 分。 | 5 分
|
2、招标文件中其余内容不变,由此给各潜在投标人不便敬请谅解。
******委员会
2025年6月3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