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件编号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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投标资格 | |
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 | |
投标有效期 | 90天 |
投标文件递交方法 | |
投标保证金缴纳方式 | |
投标保证金金额 | 200,000元 人民币 |
控制价(最高限价) | 20,876,208元 人民币 |
评标办法 | LZ_SLSGZHPGF2020B[SL] |
开标时间 | |
开标地点 | |
开标方式 | |
资格审查方式 | |
答疑澄清时间 | |
是否延期 | |
延期后开标时间 | |
延期后开标地点 | |
对文件澄清与修改的主要内容 | 沱江左岸泸州市龙马潭区北滨路金山段堤防工程(项目名称) 沱江左岸泸州市龙马潭区北滨路金山段堤防工程施工标段补遗01号 各潜在投标人: 沱江左岸泸州市龙马潭区北滨路金山段堤防工程(项目名称)沱江左岸泸州市龙马潭区北滨路金山段堤防工程施工标段,现补遗内容如下: 1.招标工程量清单以补遗澄清上传为准。 2.投标保证金递交截止时间修改为:2025年10月30日18时30分;投标截止时间修改为:2025年10月31日9时30分。 3.招标文件以本次补遗上传为准。 注:******************银行电子保函进行延期的,应在发布的补遗/澄清中进行明确。若需延期的,******银行电子保函中的开标日期(2025年10月20日)同样适用,请潜在投标人自行上传承诺函(详见附件)。 招标人:******有限公司 ******有限公司 2025年10月14日 附件:承诺函 承诺函 ******有限公司: 我公司作为本次项目的投标人,根据本项目施工标段招标文件及《沱江左岸泸州市龙马潭区北滨路金山段堤防工程(项目名称)沱江左岸泸州市龙马潭区北滨路金山段堤防工程施工(标段名称)补遗文件01号******银行电子保函的要求,现郑重承诺如下: 我公司出具的开标日期为2025年10月20******银行电子保函有效期不少于投标有效期。 对上述承诺的内容事项真实性负责,如经查实上述承诺的内容事项存在虚假,我公司愿意承担由此产生的一切法律责任。 投标人名称: (盖章 ) 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 (签字) 年 月 日 |
递交时间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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