潍坊市临朐县东蓼子村地块位于临朐县寺头镇东蓼子村村北,总用地面积252㎡,其中乔木林地面积239㎡,农村宅基地面积13㎡。地块中心地理坐标为:北纬36.************居住用地。
根据潍坊市临朐县土地利用规划,不属于基本农田,拟在本地块建设住宅,本地块涉及土地性质变更。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壤污染防治法》第59条规定:用途变更为住宅、公共管理与公共服务用地的,变更前应当按照规定进行土壤污染状况调查。该地块原土地性******有限公司对此地块进行土壤污染状况调查。
我公司接受委托后派专业技术人员对该地块进行了相关资料收集、现场踏勘、人员访谈,在此基础上,进行了深入分析。
初次现场踏勘时地块处于闲置状态,存在杂草,无建筑物存在。
本次土壤污染状况调查工作,严格按照《建设用地土壤污染状况调查技术导则》(HJ25.1-2019)等相关技术导则要求,对生态环境部门、自然资源部门及原土地使用社区村庄等9人开展了访谈并进行了统计分析,对周边敏感目标进行了详细调查,现场踏勘期间为了对地块有更加清晰的认知,进一步验证项目地块未受到污染,按照潍坊市历次一阶段项目评审会的经验参考,在本地块内布设了5个现场快速检测点位,在地块外布设了1个现场快速检测对照点位。
通过人员访谈、资料收集、现场踏勘和现场快速检测等方式,了解了本地块发展变迁和主要环境事件,查明了地块环境现状。根据所收集资料和现场快速检测分析结果,我单位编制了《潍坊市临朐县东蓼子村地块土壤污染状况调查报告》。
通过第一阶段的历史资料收集与分析、现场踏勘、人员访谈,确认地块内及周边区域当前和历史上均无可能对地块造成影响的污染源。依据《建设用地土壤污染状况调查技术导则》(HJ25.1-2019)中4.2.1要求,认为地块的环境状况可以接受,无需进入第二阶段土壤污染状况调查,调查活动可以结束,地块可以用于后续的开发利用。
联系人:李书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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