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国务院关于修改〈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管理条例〉的决定》(国务院令第682号),以及原环保部《关于发布<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暂行办法>的公告》(国环规环评〔2017〕4号),现将“大关县高原特色农业加工聚集区污水处理厂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内容(包括:竣工环境保护验收监测报告和环保验收意见)公示如下:
项目名称:大关县高原特色农业加工聚集区污水处理厂建设项目
建设地点:大关县上高桥乡
建设单位:大关县工业信息商务科技局
公示时间:2025年5月30日至2025年6月30日(20个工作日)
联系人:彭主任
联系电话:******
公示期间,对上述公示内容如有异议,请以书面形式反馈,个人须署真实姓名并附联系电话;单位须加盖公章并附联系人姓名及电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