下列项目已完成验收,现进行无拖欠农民工工资公示,公示时间为30日,公示期满后将撤销下列项目的农民工工资专用账户。
公示期间如有异议的,可向我局劳动监察科(联系地址:嘉兴市南湖区社会治理中心(庆丰路1305号建瑞大厦辅楼)二楼217室,联系方式:0573-******)书面提出异议。
【项目】
南湖区新丰镇镇北圩区整治工程(提防部分)设计采购施工总承包(EPC)
总包单位:******有限公司
建设单位:******有限公司
******银行:******有限公司新丰支行
专户名称:******有限公司新丰镇北圩区整治工程农民工工资专用账户
嘉兴市南湖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25年11月2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