补充通知
各投标人:
一、本补充通知作为招标文件(招标项目编号:闽YPJL将招2025【016】号)的澄清、补充和修改,是招标文件的组成部分。本补充通知内容与招标文件不一致的以补充通知为准,其余按招标文件执行。招标人对招标文件的修改及补充通知内容如下:
二、修改信息
(1)、原招标文件中专用合同条款7.5.2中工期为75日历天。现修改为60日历天。
(2)、该项目投标保证金可以使用下列6种形式提交:⑥其他形式: ******委员会等10部门、5部门关于鼓励开展全省政府投资项目投标保证金减免工作的通知及保障各类经营主体平等参与招投标竞争九条措施的通知》(闽发改规[2023]7号)、明发改民营【2023】82号的文件要求,本项目对无失信记录企业实施免缴投标保证金,对于有失信记录企业须以现金方式提交投标保证金,保证金金额51000元(大写: 伍万壹仟元整)。若投标人存在招标文件规定不予退还投标保证金情形的,则在投标文件中提交“免缴投标保证金承诺函”(格式自拟)的要求补缴投标保证金)。
更正日期: 2025年05月27日
三、其他补充事宜
无
四、凡对本次公告内容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委员会
地址:将乐县高唐镇常口村,,邮编:353300
电子邮箱:/
电话:158 5988 4736,传真:/
联系人: 杨先生
******有限公司
地址:将乐县水南镇滨河南路4号,邮编:353300
电子邮箱:/
电话:******,传真:/
联系人:小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