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财政局后塘片区黑臭水体治理修复工程
工程总承包招标文件答疑及澄清修改公告
各潜在投标人:
《******财政局后塘片区黑臭水体治理修复工程》工程总承包招标公告及招标文件于2025年7月25日发布,现对该项目招标文件进行答疑及澄清修改如下:
一、招标文件答疑(投标人提问答复)
(一)请问是否能提供概算电子表?
答复:PDF电子版概算文件已于招标公告发布当日上传,请在交易系统中招标文件附件处自行下载。
(二)是否可以提供Excel版清单?
答复:已补充提供招标清单电子版,请在附件处下载。
二、招标文件澄清修改
(一)原湖南省招标投标监管网发布的招标公告中,工期要求为:总工期120 天(其中施工图设计及审查 30天,施工工期90 天)。
现修改为与招标文件一致,即:
工期要求:总工期360 天(其中施工图设计及审查30天,施工工期330天)。
(二)原招标文件第二章《投标人须知前附表》第3.2.4款最高投标限价和其计算方法及编制依据为:
1、本项目最高投标限价将于投标截止时间15日前发布(不足15日的,将顺延投标截止时间)。
2、最高投标限价计算方法及编制依据:详见招标清单(将于投标截止时间15日前发布(不足15日的,将顺延投标截止时间)。
现修改为:
1、本项目最高投标限价总价为******.00元。
2、最高投标限价计算方法及编制依据:详见招标清单(招标清单请在附件处下载)。
(三)原招标文件第二章《投标人须知前附表》第10.2款-1.资格要求的类似工程业绩为:
承担过单项合同金额(设计指投资额)不少于(最高投标限价总价*50%)的市政公用工程的施工或者设计或者工程总承包项目。
现明确为:
承担过单项合同金额(设计指投资额)不少于******.00元的市政公用工程的施工或者设计或者工程总承包项目。
(四)原招标文件第二章《投标人须知前附表》第10.2款-2.企业资信及履约能力评审的类似工程业绩-(2)独立投标人(施工资质)或联合体中施工单位类似工程业绩为:
承担过单项合同金额不少于(最高投标限价总价*70%)的市政公用工程的施工或者工程总承包项目。
现明确为:
承担过单项合同金额不少于******.00元的市政公用工程的施工或者工程总承包项目。
(五)原招标文件第二章《投标人须知前附表》第10.3款企业资信及履约能力评审的优良信息-2. 独立投标人(施工资质)或联合体中施工单位的奖项加分个数为:
(1)国家级施工奖项(鲁班奖、国家优质工程奖):1个。
现根据最高投标限价修改为:
(1)国家级施工奖项(鲁班奖、国家优质工程奖):0个 。
(六)补充提供招标清单、可行性研究报告及CAD版初步设计图纸,请投标人在附件处自行下载。
三、其余内容不变,本答疑及澄清修改公告为招标文件的组成部分,招标文件如涉及上述内容的做相应的调整和修改。原招标文件(含附件)内容与本公告不一致的,均以本公告为准。
四、联系方式
招 标 人:韶山市城乡建设和交通运输局;
地 址:韶山市清溪镇厦门大道;
联 系 人:李杨晋;
电 话:******;
招标代理机构:******有限公司;
地 址:韶山市清溪镇英雄路东升中央广场1单元625号;
联 系 人:周博(项目负责人)、庞笑、刘笑波;
电 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