肃州区2024年草原植被恢复费项目
肃州区林业和草原局肃州区2024年草原植被恢复费项目竞争性磋商公告
肃州区林业和草原局采购项目的潜在供应商应在酒泉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 获取采购文件,并于2025-05-12 10:00(北京时间)前提交响应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620902JH******7
项目名称:肃州区2024年草原植被恢复费项目
预算金额:88.8824(万元)
最高限价:88.8824(万元)
采购需求:新建草原围栏40千米,其中:清水镇27.94千米,三合林场6.88千米,西洞镇2.41千米,下河清镇3.65千米。(详见工程量清单)
合同履行期限:按合同约定执行
本项目(是/否)接受联合体投标:否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1)必须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并提供《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第十七条所要求的材料; (2)供应商未被列入“信用中国”网站(******)记录失信被执行人或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不处于中国政府采购网(******)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中的禁止参加政府采购活动期间的方可参加本项目的投标。(1)营业执照:提供有效的营业执照,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或自然人身份证明,或其他非企业组织证明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的文件。 (2)财务状况:具有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良好的财务状况,满足履行本项目合同的资金需求。提供2024年度经审计的财务审******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 (3)纳税证明:提供2025年1月至今任意一期依法缴纳税收的证明材料。依法免税的提供相应的免税证明文件,新成立及零申报的企业以税务部门或平台出具的相关证明材料为准。 (4)社保缴纳证明:提供2025年1月至今任意一期依法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证明材料或者法定机关出具的依法免缴保险费的证明文件。 (5)无重大违法记录声明: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 3 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截至开标时间成立不足3年的供应商可提供自成立以来无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格式自拟)。 (6)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须提供声明函,格式自拟)。 (7)信用记录:供应商须为未被列入“信用中国”网站(******)记录失信被执行人或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或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不处于中国政府采购网(******)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中的禁止参加政府采购活动期间的方可参加本项目的投标。(以网站查询结果为准,如相关失信记录已失效,供应商需提供相关证明资料,查询时间为本项目采购公告发布之日起至开标截止时间前,供应商需提供的证明资料必须列明有信用截图或者信用报告均可)。 (8)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须提供声明函,格式自拟)。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暂行办法》(财库〔2020〕46号); 《关 于 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4〕68号); 《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 (财 库〔2017〕141号); 《关于建立政府强制采购节能产品制度的通知》(国办发〔2007〕51号); 《节能产品政府 采购 实施意见》(财库〔2004〕185号); 《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实施的意见》(财库〔2006〕90号)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具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办法的市政公用三级及以上资质,且具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
三、获取采购文件
时间:2025-04-30至2025-05-12,每天上午00:00至12:00,下午12:00至23:59
地点:酒泉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
方式:登录酒泉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投标登记并免费获取招标文件。
售价:0(元)
四、响应文件提交
截止时间:2025-05-12 10:00
地点:本项目通过“酒泉市公共资源交易不见面开标系统”进行开标,供应商无需到开标现场,在开标前24小时内,供应商可通过网络在“酒泉市公共资源交易不见面开标系统”线上递交规定格式的投标文件。
五、开启
时间:2025-05-12 10:00:00
地点:酒泉市公共资源交易网不见面开评标系统
六、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3个工作日。
七、其他补充事宜
①酒泉市公共资源交易网:******
②信用中国”网站:******
③中国政府采购网网址:******/
八、凡对本次采购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肃州区林业和草原局
地 址:甘肃省酒泉市肃州区小西街13号
联系方式:******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有限公司
地 址:甘肃省酒泉市肃州区瓜州路16号
联系方式:******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茹菊霞
电 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