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学柳林校区排水管网病害治理(二期)工程施工
澄清文件(1)号
致各潜在投标人:
一、关于本项目“******大学柳林校区排水管网病害治理(二期)工程施工”补遗(1)号内容中关于类似项目业绩作如下澄清:
1.补遗(1)号第一章招标公告投标人资格要求3.1.2业绩要求更正后类似项目是指:“单个合同工程造价金额不低于600万的市政工程(施工内容应包含雨水或污水排水管网(道)铺设或者修复整治)施工业绩,或者单个合同工程造价金额不低于600万的建筑工程(施工内容应包含雨水或污水排水管网(道)铺设或者修复整治。”
2.本项目补遗(1)号招标文件第三章评标办法评标办法前附表2.2.4(2)中关于“项目经理任职资格与业绩”,以及“类似项目业绩”中业绩描述均为“单个合同工程造价金额不低于600万的市政工程(施工内容应包含雨水或污水排水管网(道)铺设或者修复整治)施工业绩,或者单个合同工程造价金额不低于600万的建筑工程(施工内容应包含雨水或污水排水管网(道)铺设或者修复整治。”意思表达。
二、原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开标时间、投标保证金截止时间:2025年8月12日9时00分,现变更为2025年8月13日9时00分。
三、其他内容保持不变。
******有限公司
日期:2025年7月28日
附件:澄清文件(1)号.pdf 附件:澄清文件(1)号.pdf