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项目编号:[350901]HMGC[GK]******-1
二、项目名称:宁德市托溪、棠溪流域综合规划(二次)
三、采购结果
采购包1:
| 供应商名称 | 供应商地址 | 中标(成交)金额 | 评审总得分 |
|---|---|---|---|
| ******有限公司 | 浙江省杭州市余杭区高教路201号 | 675,000.00元 | 98.60 |
四、主要标的信息
采购包1(宁德市托溪、棠溪流域综合规划):
******有限公司)
| 品目号 | 品目编号及品目名称 | 采购标的 | 报价明细内容 | 服务范围 | 服务要求 | 服务时间 | 单位 | 服务标准 | 金额(元) |
|---|---|---|---|---|---|---|---|---|---|
| 1-1 | 其他水利管理服务 | 宁德市托溪、棠溪流域综合规划 | 宁德市托溪、棠溪流域综合规划 | 按照招标文件执行、宁德市托溪、棠溪流域综合规划。 | 按照招标文件执行 | 按照招标文件执行、合同签订后 180 天内提交送审稿;技术审查后 30 天内提交修订稿(报批稿)。 | 项 | 按照招标文件执行、满足有关验收标准规范的要求并通过采购人的验收。 | 675,000.00 |
五、评审专家名单:
| 采购人代表: | 吴以云 |
| 评审专家: | 陈惠仙 、 黄昭源 、 李惠 、 曾章 |
六、代理服务收费标准及金额:
代理服务费收费标准:
本项目的招标代理服务费由中标人支付,中标人应以中标金额为基准按差额定率累进法计算,在领取中标通知书前向招标代理机构交纳招标代理服务费。招标代理服务费收取标准:①招标代理服务费经与采购人协商约定,以中标金额作为计算基数,按差额定率累进法计算。标准如下:100万元以下,收费费率标准为1.5%;100万-500万元,收费费率标准为0.8%。②代理服务费的缴纳方式:a******************有限公司宁德分行东湖支行。
代理服务费收费金额:
合同包1宁德市托溪、棠溪流域综合规划:1.0125万元
收取对象:中标(成交)供应商
七、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1个工作日。
八、其他补充事宜
各投标人资格性及符合性审查均通过。
九、凡对本次公告内容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单位信息
名称:******水利局
地址:******街道富春西路5号
联系方式:******
2.采购机构信息
名称:******有限公司
地址:宁德市东侨经济开发区闽东中路28号盈丰佳园5幢402室
联系方式:******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谢祥桐
电话:******
******有限公司
2025年11月2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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