项目概况
高陵区高家村生产路及村内道路建设项目的潜在供应商应在陕西省政府采购综合管理平台项目电子化交易系统(以下简称“项目电子化交易系统”)获取采购文件,并于 2025年06月12日 09时30分 (北京时间)前提交响应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ZXGJ-2025-024
项目名称:高陵区高家村生产路及村内道路建设项目
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
预算金额:740,056.61元
采购需求:详见采购需求附件
合同履行期限:
采购包1:工期45天
本项目是否接受联合体投标:
采购包1: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合同包1(高陵区高家村生产路及村内道路建设项目)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如下:
参与工程的施工单位全部为符合政策要求的中小企业。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合同包1(高陵区高家村生产路及村内道路建设项目)特定资格要求如下:
(1)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并有效存续的营业执照/事业单位法人证书/非企业专业服务机构执业许可证/民办非企业单位登记证书、税务登记证、组织机构代码证,或“三证合一”后的注册登记证。
(2)供应商具有经审计的2022年或2023年财务审计报告(成立时间至开标时间不足一年的应******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 以上资料响应阶段只须提供基本资格条件承诺函。
(3)供应商应具有开标截止日前6个月内任意一个月(响应截止时间当月不计入)的纳税证明或完税证明,依法免税的单位应具有相关证明材料。 以上资料响应阶段只须提供基本资格条件承诺函。
(4)供应商应具有开标截止日前6个月内任意一个月(响应截止时间当月不计入)的社会保障资金缴存单据或社保机构开具的社会保险参保缴费情况证明,依法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单位应提供相关证明材料。 以上资料响应阶段只须提供基本资格条件承诺函。
(5)供应商应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须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以上资料响应阶段只须提供基本资格条件承诺函。
(6)供应商参加采购活动近三年内经营活动中无重大违法记录。 以上资料响应阶段只须提供基本资格条件承诺函。
(7)供应商不得为“信用中国”网站(http://******)列入“失信被执行人或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或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供应商;不得为中国政府采购网(http://******)“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中的供应商; 以上资料响应阶段只须提供基本资格条件承诺函。
(8)供应商应授权合法的人员参加磋商全过程,其中法定代表人直接参加磋商的,须出具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并与营业执照上信息一致。法定代表人授权代表参加磋商的,须同时出具法定代表人授权书、授权代表身份证及其近三个月内的本单位社保缴纳证明;
(9)供应商须具备行业主管部门颁发的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并具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
(10)拟派项目经理具有市政公用工程专业二级以上(含二级)注册建造师资格,并具有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及未担任其它在建设项目的项目经理(提供无在建项目承诺书)。
(11)提供非联合体声明函。
三、获取采购文件
时间: 2025年05月29日 至 2025年06月05日 ,每天上午 00:00:00 至 12:00:00 ,下午 12:00:00 至 23:59:59 (北京时间)
途径:项目电子化交易系统(交易执行-选择项目所属区划-应标-项目投标-未获取页面)选择本项目报名参与并获取采购文件
方式:投标人有意参加本项目的,应在陕西省政府采购网(******)登录项目电子化交易系统申请获取采购文件
售价: 0元
四、响应文件提交
截止时间: 2025年06月12日 09时30分00秒 (北京时间)
地点:项目电子化交易系统(交易执行-选择项目所属区划-应标-项目投标-已获取-投标(响应)管理)上传投标(响应)文件
五、开启
时间: 2025年06月12日 09时30分00秒 (北京时间)
地点:项目电子化交易系统(交易执行-选择项目所属区划-开标-供应商开标大厅)参与线上开标
六、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3个工作日。
七、其他补充事宜
本项目采购过程中需要使用陕西省政府采购综合管理平台(以下简称“政府采购平台”),登录方式及地址:通过陕西省政府采购网(******)首页供应商用户登录,供应商应当按照以下要求进行系统操作。
(一)供应商应当自行在陕西省政府采购网-办事指南查看相应的系统操作指南,并严格按照供应商操作手册要求进行系统操作。在登录、使用政府采购平台前,应当按照要求完成供应商注册和信息完善,加入政府采购平台供应商库。
(二)供应商应当使用纳入陕西省政府采购综合管理平台数字证书互认范围的数字证书及签章(以下简称“互认的证书及签章”)进行系统操作。供应商使用互认的证书及签章在政府采购平台进行的一切操作和资料传递,以及加盖电子签章确认采购过程中制作、交换的电子数据,均属于供应商真实意思表示,由供应商对其系统操作行为和电子签章确认的事项承担法律责任。
已办理互认的证书及签章的供应商,校验互认的证书及签章有效性后,即可按照系统操作要求进行身份信息绑定、权限设置和系统操作;未办理互认的证书及签章的供应商,按要求办理互认的证书及签章并校验有效性后,按照系统操作要求进行身份信息绑定、权限设置和系统操作。互认的证书及签章的办理与校验,可查看陕西省政府采购网-办事指南。
供应商应当加强互认的证书及签章日常校验和妥善保管,确保在参加采购活动期间互认的证书及签章能够正常使用;供应商应当严格互认的证书及签章的内部授权管理,防止非授权操作。
(三)供应商应当自行准备电子化采购所需的计算机终端、软硬件及网络环境,承担因准备不足产生的不利后果。
(四)开标/开启前30分钟内,供应商需登录项目电子化交易系统-“供应商开标大厅”-进入开标选择对应项目包组操作签到。
(五)政府采购平台技术支持:
在线客服:通过陕西省政府采购网-在线客服进行咨询
技术服务电话:029-96702
CA及签章服务:通过陕西省政府采购网-办事指南进行查询
(六)需要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
1.《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号);
2.《财政部司法部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4〕68号);
3.《财政部民政部中国残疾人联合会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2017〕141号);
4.《财政部国家发展改革委关于印发(节能产品政府采购实施意见)的通知》(财库〔2004〕185号);
5.《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建立政府强制采购节能产品制度的通知》(国办发〔2007〕51号);
6.《财政部环保总局关于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实施的意见》(财库〔2006〕90号);
7.《财政部发展改革委生态环境部市场监管总局关于调整优化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执行机制的通知》(财库〔2019〕9号);
8.《关于印发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品目清单的通知》(财库〔2019〕18号);
9.《关于印发节能产品政府采购品目清单的通知》(财库〔2019〕19号);
10.《财政部农业农村部国家乡村振兴局关于运用政府采购政策支持乡村产业振兴的通知》(财库〔2021〕19号);
11.《陕西省财政厅关于印发陕西省中小企业政府采购信用融资办法》(陕财办采〔2018〕23号);
12.《陕西省财政厅关于加快推进我省中小企业政府采购信用融资工作的通知》(陕财办采〔2020〕15号);
13.其他需要落实的政府采购政采;
14.如有最新颁布的政府采购政策,按最新的文件执行。
(七)1.本项目通过电子化交易系统协商,供应商需在电子化交易系统上传响应的文件。成交供应商领取成交通知书时,须向采购人无偿提供本项目纸质版竞争性磋商响应文件1 套正本、3套副本。2.供应商应自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时间起至开标结束,保持在线状态。
******财政局关于开展政府采购供应商基本资格条件承诺制试点工作的通知》(市财函【2024】1032号)文件,本项目采用信用加承诺方式,响应文件中基本资格审查条件部分内容仅须提供相关承诺,无需再提供其他任何证明材料。具体要求详见磋商文件。
八、对本次招标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称:******林业局
地址:西安市高陵区东二环路与鹿鸣路十字
联系方式:******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称:******有限公司
地址:西安市经济技术开发区凤城十二路首创禧悦里25幢A座16层
联系方式:******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王超
电话:******
******有限公司
2025年05月28日
相关附件:
高家村道路建设项目(采购需求书).doc
附件下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