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安市社口镇村社共建项目竞争性磋商
项目概况
福安市社口镇村社共建项目 采购项目的潜在供应商应在福建省宁德市福安市世纪大道197号3楼获取采购文件,并于2025年4月24日 15点00分(北京时间)前提交响应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YXHC-2025-(FA)ZBDL-012
项目名称:福安市社口镇村社共建项目
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
预算金额:28.8963万元(人民币)
最高限价(如有):28.8963万元(人民币)
保证金金额: 0.2800万元(人民币)
金额单位:人民币元
合同包 | 品目号 | 采购标的 | 数量 | 合同包预算 | 允许进口 | 合同包最高限价 | 磋商保证金 |
1 | 1-1 | 福安市社口镇村社共建项目 | 1(项) | 288963 | 否 | 288963 | 2800 |
合同履行期限:详见竞争性磋商文件
本项目( 不接受 )联合体投标。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1)中小型、微型企业:适用合同包1。(2)监狱企业:适用合同包1。(3)残疾人福利性单位:适用合同包1。(4)信用记录:适用合同包1,按照下列规定执行:①供应商应在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前分别通过“信用中国”网站(******)、中国政府采购网(******)查询并打印相应的信用记录(以下简称:“供应商提供的查询结果”),供应商提供的查询结果应为其通过上述网站获取的信用信息查询结果原始页面的打印件(或截图)。②查询结果的审查:A.由磋商小组通过上述网站查询并打印供 应商信用记录(以下简称:“磋商小组的查询结果”)。B.供应商提供的查询结果与磋商小组的查询结果不一致的,以磋商小组的查询结果为准。C.因上述网站原因导致磋商小组无法查询供 应商信用记录的(磋商小组应将通过上述网站查询供 应商信用记录时的原始页面打印后随采购文件一并存档),以供应商提供的查询结果为准。D.查询结果存在供应商应被拒绝参与政府采购活动相关信息的,其资格审查不合格。(5)其他政策:无。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明细 | 描述 |
具备履行合同所必需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专项证明材料 |
供应商须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建筑装修装饰工程专业承包贰级及以上资质,并具备合格有效的《施工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注:供应商须提供有效证书复印件。 |
落实政府采购政策的证明材料(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 | ①本项目专门面向符合财政部、工信部文件(财库〔2020〕46号)规定的中、小、微企业。供应商须按照本磋商文件规定的范本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工程******委员会、财政部关于印发中小企业划型标准规定的通知》(工信部联企业[2011]300号)规定的划分标准,并按照国家统计局关于印发《统计上大中小微型企业划分办法(2017)》的通知(国统字〔2017〕213号)规定准确划分企业类型,若磋商文件中的有关条款与本条款有矛盾之处以此处为准。************管理局(含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出具的属于监狱企业的证明文件。③残疾人福利性单位视同小型、微型企业,供应商为残疾人福利性单位的,可不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但须提供的《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④纸质响应文件正本中的声明函须为原件。※供应商应按照竞争性磋商文件第五章规定提供。注:享受扶持政策获得政府采购合同的,小微企业不得将合同分包给大中型企业,中型企业不得将合同分包给大型企业。注:本项目为工程类采购项目,采购标的对应的中小企业划分标准所属行业为建筑业。 |
资格承诺函 | ①本采购包允许供应商采用资格承诺制。采用资格承诺制的供应商,应当根据投标(响应)格式文件要求提供资格承诺函,无需提供《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第十七条第一款规定的一般资格条件证明材料;资格承诺函不符合磋商文件要求的,视为未按照磋商文件规定提交供应商的资格及资信文件,按资格审查不合格处理。②采购项目有特殊资格要求的,供应商还应按要求提供相应的证明材料。 |
三、获取采购文件
时间:2025年4月14日至2025年4月18日每天上午8:30至12:00,下午14:30至17:3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地点:福建省宁德市福安市世纪大道197号3楼
方式:(1)持单位介绍信、营业执照复印件、法人和代理人身份证复印件直接至我司办理,须填写购买登记表;
(2)异地供应商购买磋商文件者须邮寄单位介绍信、营业执照复印件、法人和代理人身份证复印件、报名费转账凭证到我司,******,邮件发送后致电我司办理相关报名登记手续。未办理报名手续的不予以书面变更通知及不受理报价。
售价:¥200.0 元(人民币)
四、响应文件提交
截止时间:2025年4月24日 15点00分(北京时间)
地点:福建省宁德市福安市世纪大道197号3楼
五、开启
时间:2025年4月24日 15点00分(北京时间)
地点:福建省宁德市福安市世纪大道197号3楼
六、公告期限
自本项目相关网站最先发布公告之日起10个日历日。
七、其他补充事宜
1.******银行账户信息
******有限公司福安分公司
账 号:************0388
******有限公司福安前进支行
2.发布公告的媒介:福建省国资采购平台(******/)
八、凡对本次采购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福安市社口供销合作社
地址:福安市社口镇社口街
联系方式:施先生******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有限公司
地 址:福建省宁德市福安市世纪大道197号3楼
联系方式:小钱0593-******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施先生
电 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