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项目概况 ******委员会偃师区公共环境病媒生物防制项目招标项目的潜在投标人应在洛阳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获取招标文件,并于2025年12月12日09时30分(北京时间)前递交响应文件。 | |||||||||||||||
| 一、项目基本情况 | |||||||||||||||
| 1、项目编号:偃政采磋商-2025-150 | |||||||||||||||
| ******委员会偃师区公共环境病媒生物防制项目 | |||||||||||||||
| 3、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 | |||||||||||||||
| 4、预算金额:400,000.00元 | |||||||||||||||
| 最高限价:400000元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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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5、采购需求(包括但不限于标的的名称、数量、简要技术需求或服务要求等) | |||||||||||||||
| 5.1项目概况:本项目主要为洛河南岸以北,北环以南,西至汉魏路,东至S539线,总面积约28平方公里范围内公共环境除四害(鼠类、蚊子、苍蝇、蟑螂)消杀服务项目。主要消杀场所为上述城区范围内的道路、河渠、池塘及沿线雨污窨井、下水道、绿******居住区(点)、城中村(城郊村)的楼道、院落、小区等外围公共环境;集贸市场周边公共区域;镇区主要道路,村(社)背街小巷,公共地下停车库;开放式公园(广场)、绿化带;城区内闲置地块(储备用地)和城乡结合部等上述区域外300米的除“四害”防护带;防制区域内中标单位须配合采购人根据工作需要指定的其它公共场所。(具体详见磋商文件第三章) 5.2资金来源:财政资金。 5.3标段(包)划分:本项目共划分1个标段(包)。 注:供应商仅可就一个标段(包)进行完整响应,不得拆分,否则将不被接受。 5.4服务地点:采购人指定地点。 5.5服务要求:达到《国家卫生城市标准》(2014版)中病媒生物密度控制规定的质量标准。 5.6服务周期:自合同签订之日起一年。 | |||||||||||||||
| 6、合同履行期限:同服务周期。 | |||||||||||||||
| 7、本项目是否接受联合体投标:否 | |||||||||||||||
| 8、是否接受进口产品:否 | |||||||||||||||
| 9、是否专门面向中小企业:是 | |||||||||||||||
| 二、申请人资格要求: | |||||||||||||||
|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 |||||||||||||||
|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满足的资格要求: | |||||||||||||||
| 2.1本项目专门面向中小企业(含监狱企业、残疾人福利性单位)采购;执行节约能源、保护环境、扶持不发达地区和少数民族地区、促进中小企业发展、促进残疾人就业、促进监狱企业发展等政府采购政策。 2.2根据豫财办〔2020〕33号文件要求,参加政府采购项目的中小微企业供应商,持中标(成交)通知书可向金融机构申请合同融资。详情请登录洛阳市政府采购网(******/luoyang),进入网站业务指南窗口了解金融机构提供的融资服务内容。 | |||||||||||||||
|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 |||||||||||||||
| 3.1供应商须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持有有效的营业执照。(响应文件中须附以上证件的原件扫描件并加盖单位公章。) ******财政局关于推行政府采购信用承诺制的通知》(洛财购【2021】11号)文件,供应商须提供“洛阳市政府采购供应商信用承诺函”,采购人有权在签订合同前要求中标供应商提供相关证明材料以核实中标供应商承诺事项的真实性;(须在响应文件中附承诺函,并加盖供应商单位公章,承诺函格式详见响应文件格式) 3.3本次采购不接受联合体; 3.4本项目实行资格后审,资格审查不合格的供应商,其响应文件不予接受。 | |||||||||||||||
| 三、获取采购文件 | |||||||||||||||
| 1.时间:2025年11月28日 至 2025年12月05日,每天上午00:00至12:00,下午12:00至23:59(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 |||||||||||||||
| 2.地点:洛阳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 | |||||||||||||||
| 3.方式:洛阳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上获取。请在“洛阳市公共资源交易平台(******/tpbidder)”进行用户注册,办理数字证书后下载招标(采购)文件。如投多个标段(包),则应就所投每个标段(包)分别下载。联合体投标的,由联合体牵头人完成招标(采购)文件下载。详见洛阳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新系统入口或办事指南-必看!新交易平台使用手册。 | |||||||||||||||
| 4.售价:0元 | |||||||||||||||
| 四、响应文件提交 | |||||||||||||||
| 1.截止时间:2025年12月12日09时30分(北京时间) | |||||||||||||||
| 2.地点:洛阳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获取招标(采购)文件后,请下载并安装最新版本投标(响应)文件制作工具,制作电子投标(响应)文件,在响应文件提交截止时间前,上传加密的投标(响应)文件。供应商未在响应文件提交截止时间前完成上传的,视为逾期送达,洛阳市电子招投标交易平台将拒绝接收。 | |||||||||||||||
| 五、响应文件开启 | |||||||||||||||
| 1.时间:2025年12月12日09时30分(北京时间) | |||||||||||||||
| 2.地点:偃师区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开标二室(偃师区首阳新区首阳大厦西北配楼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二楼)。本项目采用远程不见面交易的模式,开标当日,供应商无需到现场参加开标会议,应在提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前,登录“不见面开标大厅”,在线准时参加开标活动并进行投标(响应)文件解密等。因供应商原因未能解密或解密失败的将被拒绝。详见洛阳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新系统入口或办事指南-必看!新交易平台使用手册。除电子投标(响应)文件外,投标时不再接受任何纸质文件、资料等。 | |||||||||||||||
| 六、发布公告的媒介及招标公告期限 | |||||||||||||||
| 本次招标公告在《河南省政府采购网》《洛阳市政府采购网》《洛阳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上发布, 招标公告期限为三个工作日。 | |||||||||||||||
| 七、其他补充事宜 | |||||||||||||||
| 1、本次采购代理服务费由成交供应商支付。 2、供应商在参与本项目采购活动期间应及时关注相关网站获取相关澄清或变更等信息(如果有)。 ******财政局 监管部门联系人:赵先生 监管部门联系方式:0379-****** | |||||||||||||||
| 八、凡对本次招标提出询问,请按照以下方式联系 | |||||||||||||||
| 1. 采购人信息 | |||||||||||||||
| ******委员会 | |||||||||||||||
| 地址:洛阳市偃师区首阳大厦4楼 | |||||||||||||||
| 联系人:刘先生 | |||||||||||||||
| 联系方式:0379-****** | |||||||||||||||
|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如有) | |||||||||||||||
| ******有限公司 | |||||||||||||||
| 地址:洛阳市芳林南路芳林大厦2203室 | |||||||||||||||
| 联系人:张先生 | |||||||||||||||
| 联系方式:0379-****** | |||||||||||||||
| 3.项目联系方式 | |||||||||||||||
| 项目联系人:张先生 | |||||||||||||||
| 联系方式:0379-******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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