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集团ERP采购项目竞争性磋商公开征集供应商公告
1.采购条件
******************有限公司。项目资金自筹,项目已具备采购条件,现进行竞争性磋商,有意向的潜在供应商(以下简称供应商)可前来报名。
2.项目概况与采购范围
******集团ERP采购项目
******有限公司辽宁省分行
2.3采购范围:通过竞争性磋商确定1家中选人,含税预算金额******.00元。
2.4服务时间:项目整体交付周期预计为4个月。
******有限责任公司。
******有限责任公司及其名下13家子公司。
2.7资金来源:自筹。
2.公开征集规则
2.1每个包件若报名合格供应商不足3家,将宣布本次公开征集失败。
2.2每个包件若报名合格供应商大于3家(含3家),将给合格供应商发送竞争性磋商邀请书参与本次采购项目。
******有限公司辽宁省分行有权自行选定并邀请合格供应商参与本项目竞争性磋商活动。
3.供应商资格要求
3.1供应商须为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独立法人,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提供有效营业执照复印件,非企业性单位提供相应的有效登记证书复印件)。
3.2供应商未处于被责令停业、响应资格被取消或者财产被接管、破产状态(提供承诺函)。
3.3供应商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记录(提供近六个月内任意一期缴纳税收和社保的证明材料)。
3.4供应商须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当前未被列入“信用中国(******/)”有关失信被执行人名单、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和经营异常名录(采购人和采购代理机构有权根据评审需要,在评审现场对本条款的相关要求进行网络查询核实,并由磋商小组根据查询情况予以评判)(提供查询截图)。
************银行供应商黑名单的,将取消其响应资格(提供承诺函)。
3.6供应商须在法律和财务上独立、合法运作并独立于采购人和代理机构(提供承诺函)。
3.7供应商须承诺,采购人在其本国使用供应商提供的货物或服务时,不存在任何已知的不合法的情形,也不存在任何已知的与第三方专利权、著作权、商标权或工业设计权相关的任何争议。如果有任何因采购人使用供应商提供的货物或服务而提起的侵权指控,供应商将依法承担全部责任(提供承诺函)。
3.8供应商不得将本项目采购内容以任何方式进行分包、转包(提供承诺函)。
3.9不接受联合体参与报名,法定代表人为同一个人的两个及两个以上法人,母公司、全资子公司及其控股(管理)公司不得同时参与同一项目(提供承诺函)。
4.征集时间及报名方式
4.1征集时间:2025年8月1日9时00起至2025年8月5日17时00止。
4.2报名方式:供应商在征集时间内须按照格式要求(见征集公告附件)******,逾期不再接受。
4.3对于已获得邀请的供应商,我们不承诺其满足了供应商资格要求,最终评判以评审小组的评审为准。
5.征集公告的发布媒介
******银行智采平台供应商门户网站(******/)和金采网(******)发布。经其他途径获取信息并给投标人造成损失的后果自负,与本项目招标人及招标代理机构无关。
6.联系方式
******有限公司辽宁省分行
地址:沈阳市沈河区市府大路258-1号
联 系 人:李老师
联系电话:024-******
******有限公司
地址:辽宁省沈阳市皇姑区崇山东路11号沈阳利星行广场901室
项目负责人:王瑞、李琳、葛东兴、盛菲、李涛
联系电话:******(王瑞)
电子邮件:******
******有限公司辽宁省分行
******有限公司
2025年7月3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