泰和县矿山地质环境恢复治理建设项目监理服务招标公告
泰和县矿山地质环境恢复治理建设项目监理服务已具备招标条件,招标公告已由泰和县招标办备案,现就该项目进行公开招标,发布招标公告如下:
- 招标单位:******有限公司
- 工程名称: 泰和县矿山地质环境恢复治理建设项目监理服务
- 工程地点:泰和县马市镇、南溪乡、冠朝镇、灌溪镇、螺溪镇、万合镇
- 工程概况:本项目涉及各类废弃矿山共29座,图斑面积1916.55亩。主要建设内容包含边坡整治、场地平整、截排水、植被恢复、管理养护、防护围栏、监测工程等。
- 计划工期:工期720日历天
六、资金来源:自筹资金******银行贷款
七、监理费:本项目监理费招标控制价约110万元。
八、监理服务范围:主要建设内容包含边坡整治、场地平整、截排水、植被恢复、管理养护、防护围栏、监测工程等,完成施工期和缺陷修复期内的所有监理服务工作。
九、质量要求:合格及以上
十、对投标企业及项目部组成人员资质要求:
1、投标企业资质要求:市政公用工程监理乙级资质(提供资质证书扫描件加盖公章)。
2、拟派监理部人员要求:
总监理工程师、专业监理工程师提供具有省级或以上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监理工程师注册证书及本人身份证)。
社保证明:需提供本工程拟派的总监理工程师、监理人员的社保证明。社保证明的时限为连续近6个月(指开标前6个月,不含当月),因工作单位变更不足6个月的以证书中的变更为准。
3、根据吉市管办字【2024】7号文件通知,投标人应当通过“信用中国”网站查询信用记录,并打印查询结果加盖单位公章作为资格文件在投标文件中体现,信用报告生成日期为开标截止时间前7日内有效;未提供上述规定的查询结果或经查询属于“吉市管办字[2024]7号”文件规定的限制参与工程招投标的,投标无效。
4、本工程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十一、资格审查方式:本工程对投标人的资格审查采用资格后审方式(即递交投标文件后进行资格审查),资格审查标准和内容详见招标文件
十二、递交投标文件及开标时间:
1、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 :2025年7月10日9时30分前
2、开标时间:2025年7月10日9时30分(北京时间)
3、递交投标文件及开标地点:吉安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泰和分中心
十三、其他需要说明的事项:
1、本项目采用“不见面开标 ”系统开标,远程异地评标,投标企业不需要到场参加开标会。
******有限公司
联系电话:0796-******
******有限公司
2025年6月3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