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有限公司物业服务分公司2025年物业全区房屋维修服务项目招标公告
本招标项目为******有限公司物业服务分公司2025年物业全区房屋维修服务项目(招标编号:NXTFZB-******),招标人为******有限公司物业服务分公司,招标代理机构为******有限公司项目管理咨询分公司。项目资金由招标人自筹,资金已落实。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进行公开招标,特邀请有意向的且具有提供标的物能力的潜在投标人(以下简称投标人)参加投标。
1. 项目概况与招标内容
1.1项目概况及采购内容:本项目对全区办公用房、营业用房、生产用房及接入网机房、院落,具体包括门、窗、屋顶防水、室内照明、暖气及上下水管道、地面墙面修补,定制办公设施及配套设施,消安防设施安装,终端厅店库房,DICT配套项目等维修和装修。
1.2本项目预算金额为600万元人民币(含税)。
1.3框架协议有效期:自框架协议签订之日起壹年(在框架协议有效期内的任一时点,如订单总金额已达到框架金额上限,则该框架协议自动终止;若框架协议有效期结束后,框架金额尚未执行完成,经双方协商同意,可延期执行)。
1.4服务范围:宁夏回族自治区境内,具体采购人指定。
1.5承包方式:包工包料
1.6本项目份额划分情况:
序号 | 份额 | 地区 | 份额-含税(万元)(按照实际维修量据实结算) |
1 | 份额一 | 银川地区 | 480 |
2 | 份额二 | 其他地区(石嘴山、吴忠、固原、中卫) | 120 |
2. 投标人资格要求
2.1.1投标人应为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法律上和财******银行资信和商业信誉。投标人需提供新版的“营业执照”复印件或清晰有效法人证书;法人下属不具备法人资格的分支机构参与投标的,应提供所属法人针对本项目或覆盖本项目的经营事项的有效授权。
2.1.2投标人应承诺能够开具符合国家税率要求的增值税专用发票(承诺书格式自拟)。
2.1.3资质要求:需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
2.1.4投标人需具备以下资质证书之一:
①住房和城乡建设部颁发的施工综合资质;
②住房和城乡建设部颁发的建筑装修装饰工程专业承包资质二级及以上资质;
③住房和城乡建设部颁发的房屋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
注:由于目前住房和城乡建设部正在进行资质改革换证过渡阶段,如已按国家要求资质变更的,按照最新资质要求执行。
2.1.5投标人需为本项目配备项目经理1名:具备建筑专业二级及以上建造师执业资格证书。具有住房和城乡建设部或其下属行政机构核发的有效的(B类)安全员证。
2.1.6投标人自2021年1月1日(以合同签订日期或框架协议签订日期为准)至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日具有类似项目的业绩。若为单项合同,须提供合同复印件等相关证明材料,合同复印件等证明材料至少包含合同名称、标的物页、金额页及签字盖章页;若为框架合同则须提供框架合同及订单(或报账的发票)复印件,框架合同和订单(或报账的发票)复印件必须同时提供。
2.2 投标人不得存在下列情形之一
(1)为招标人不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附属机构(单位);
(2)被依法暂停或取消投标资格的;
(3)被责令停产停业、暂扣或者吊销许可证、暂扣或者吊销执照;
(4)进入清算程序,或被宣告破产,或其他丧失履约能力的情形;
(5)在最近三年内[投标截止时间前36个月]被相关行业主管部门或司法机关认定有骗取中标、严重违约、重大工程质量或者安全问题的;
(6)在最近五年内[投标截止时间前60个月]被判处单位行贿罪,且行贿行为与采购活动相关的(以“中国裁判文书网”的生效判决为准);
(7)在最近五年内[投标截止时间前60个月]被判处合同诈骗罪的(以“中国裁判文书网”的生效判决为准);
(******法院认定为失信被执行人的(以“信用中国”网站(******)或各级信用信息共享平台公布的失信被执行人名单为准),已执行完毕或不再执行的除外;
(9)为本招标项目提供过设计、编制技术规范和其他文件的咨询服务;
(10)为本工程项目的相关监理人,或者与本工程项目的相关监理人存在隶属关系或者其他利害关系;
(11)为本招标项目的代建人;
(12)为本招标项目的招标代理机构;
(13)与本招标项目的监理人或代建人或招标代理机构同为一个法定代表人;
(14)与本招标项目的监理人或代建人或招标代理机构存在控股或参股关系;
(******商行政管理机关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中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的;
(16)法律法规、招标文件限定的其他情形。
2.3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2.4投标人的法定代表人或负责人为同一人,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投标人,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
2.5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要求。
3. 资格审查方法
本项目将进行资格后审,资格审查标准和内容见招标文件第三章“评标办法”,凡未通过资格后审的投标人,其投标将被否决。
4. 招标文件的获取
4.1 招标文件获取时间:2024年12月27日至2025年1月6日18:00时(北京时间,下同)。
4.2纸质版招标文件获取地点:宁夏银川市兴庆区中山北街13号电信商城4楼招标部。
4.3招标文件获取方式:凡有意参与的潜在投标人,请将营业执照、经办人的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的扫描件发送至yangyan.******邮箱获取招标文件。
4.4招标文件每套售价【0】元人民币。
5. 投标文件的递交
5.1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即投标截止时间):递交纸质投标文件的截止时间为2025年1月17日9:00时。
5.2投标文件递交地点:宁夏银川市兴庆区中山北街13号电信商城4楼会议室。
5.3本项目将于上述同一时间、地点进行唱价,【招标人/招标代理机构】邀请投标人的法定代表人或者其委托代理人准时参加。
5.4出现以下情形时,【招标人/招标代理机构】不予接收投标文件:
5.4.1逾期送达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
5.4.2未按照招标文件要求密封的;
5.4.3未按照本招标公告要求获得本项目招标文件的。
6. 【样品的递交】
样品递交的时间、地点:不涉及。
7. 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在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及中国通服采招门户(******/)上发布,其他媒介转载无效。
8. 联系及异议接收方式
招 标 ******有限公司物业服务分公司
联 系 人:魏嘉琛
电 话:******
******有限公司项目管理咨询分公司
地 址:宁夏银川市兴庆区中山北街13号电信商城4楼招标部
联 系 人:杨燕、成丽华、马全花
联系电话:******、******、******
邮 箱:******
******有限公司物业服务分公司
******有限公司项目管理咨询分公司
2024年12月2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