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公告(未进行资格预审,适用于公开招标)
绵阳科技城新区数字经济产业园三期基础设施项目设计施工总承包(项目名称)设计施工总承包 绵阳科技城新区数字经济产业园三期基础设施项目设计施工总承包 标段
1. 招标条件
1.1本招标项目绵阳科技城新区数字经济产业园三期基础设施项目设计施工总承包(项目名称)已由绵阳科技城新区经济运行局(项目审批、核准或备案机关名称)以川投资备【2304-510701-99-01-446281】FGQB-0054 号(批文名称及编号)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有限责任公司,建设资金来自企业自筹及国内贷款(资金来源),项目出资比例为100%,招标人为******有限责任公司。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设计施工总承包进行公开招标。
1.2本招标项目由绵阳科技城新区经济运行局(核准机关名称)核准(招标事项核准文号为川投资备【2304-510701-99-01-446281】FGQB-0054 号的招标组织形式为委托招标(□自行招标 ?委托招标)。招标人选择的招标代理机构是 ******有限公司。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建设地点:项目位于绵阳科技城新区直管区。
2.2 规模及投资额:该项目用地性质为一类工业用地,新建厂房地上4层及6层、地下1层。建筑规划净用地面积26618.27㎡,规划总建筑面积48446.3㎡,其中地上建筑面积45507㎡,地下建筑面积2939.3㎡;地上建筑高4.7~25米,结构形式为框架结构;耐火等级地上二级、地下一级。
2.3计划工期:730日历天(其中:设计工期 90日历天,施工工期:640日历天)。工期总日历天数与根据前述计划日期计算的工期天数不一致的,以工期总日历天数为准。
2.4招标范围:设计范围:施工图设计及后期设计配合服务(含各专项设计施工图,但不含岩土工程设计)。
施工范围:本工程项目全部施工图至工程竣工验收合格及移交、工程保修期及缺陷责任期内的保修工作。
2.5 标段划分:设计施工总承包 1 个标段。
(说明本次招标项目的建设地点、规模及投资额、计划工期、招标范围、标段划分及标段投资额等)。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备
3.1.1资质要求:具备独立法人资格,设计单位须具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建筑行业(建筑工程)设计乙级及以上资质;施工单位须具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及以上资质,施工单位须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
3.1.2业绩要求:(本项为多选)
?设计业绩要求:近年(2021年01月01日至投标截止时间,不少于3年)(□已完成 ?已完成或新承接或正在设计)不少于1(1 至3个)个类似项目。类似项目是指:单项合同总建筑面积不少于3.5万平方米的房屋建筑工程设计业绩。
?施工业绩要求:近年(2021年01月01日至投标截止时间,不少于3年)(□已完成 ?已完成或新承接或正在施工)不少于1(1 至3个)个类似项目。类似项目是指:单项合同总建筑面积不少于3.5万平方米的房屋建筑工程施工业绩。
£无业绩要求。
3.1.3项目经理的资格要求:?具有一级建造师注册证书(专业:建筑工程)□由设计负责人兼任?由施工负责人兼任, /(业绩要求) ,须为本单位人员(若为联合体投标,须为联合体牵头人人员)。
3.1.4设计负责人的资格要求:具有一级注册建筑师资格,须为投标人本单位人员。
3.1.5施工负责人(建造师,下同)的资格要求:建筑工程(注册专业)一级(级别)建造师,具有省级及以上住房城乡建设主管部门颁发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B证),须为投标人本单位人员。
3.2本次招标接受联合体投标。联合体投标的,联合体牵头人应为£设计单位R施工单位,同时满足下列要求:(1)联合体各成员应为独立法人;(2)联合体牵头人应具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及以上资质;联合体各方应提供联合体协议书,明确各方权利义务,联合体牵头人负责缴纳保证金和本次投标活动和合同的全面实施;(3)联合体各方不得再以自己名义单独参加其他联合体在同一标段中投标;(4)联合体成员数量不能超过 2 家。联合体牵头人的行为对联合体各方具有拘束力,联合体成员无权向招标人单独主张权利。
4. 招标文件的获取
4.1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24年12月 28日00:00至2025年01月 02 日23:59登录: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绵阳市)(网址:******)—“登录”——“交易主体”—“建设工程”,通过数字证书免费下载招标资料(招标文件、技术资料等)。
4.2 招标人不提供招标文件获取的其他方式。
5. 投标文件的递交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2025年 1 月 20 日09时30分,投标人应在投标截止时间前在线递交经投标人数字证书加密的数据电文形式投标文件。
6.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在《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四川省)和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四川省·绵阳市)》、/ (公告发布的其它媒介名称)上发布。
7. 联系方式
招 标 人:******有限责任公司
地 址:绵阳科技城新区创新中心2号楼B210室
邮 编:621000
联 系 人:刘女士
电 话:******
传 真: /
电子邮件: /
网 址: /
******银行: /
账 号: /
□ 招标代理机构: /
? 招标代理机构:******有限公司
地 址:******街道二环路西一段5号丽枫酒店702号
邮 编:610000
联 系 人:袁先生
电 话:******
传 真: /
电子邮件: /
网 址: /
******银行: /
账 号: /
2024年12月 27 日
注:
(1)若划分标段,则填写标段序号;若划分为两个及以上标段,应分别明确各标段的具体内容、划分情况。
(2)招标人对投标人的资质要求,应是国家对投标人资质的强制性规定。不是国家规定必须具备的资质,不得作为资质要求。
(3)招标人对投标人的类似项目业绩要求,设置的投资额、面积、长度等规模量化指标不得高于本次招标工程相应指标,类似项目业绩的定义应明确,用语准确无歧义。
(4)招标人限定的联合体成员数量不得少于设定的资质个数。
(5)《招标投标法》第二十四条规定,“招标人应当确定投标人编制投标文件所需要的合理时间;但是,依法必须进行招标的项目,自招标文件开始发出之日起至投标人提交投标文件截止之日止,最短不得少于二十日。” 期间20日的计算方法为:从招标公告发布的次日起算并以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四川省)审核发布的时间为准(发布招标公告当日不算在期间内)。如某项目招标公告发布日期为2008年12月1日,期间届满的日期是2008年12月21日,递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应该为2008年12月22日。
附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