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学(二期)建设项目澄清公告
一、项目基本情况
原公告的招标编号:******
首次公告日期:2025年5月19日
二、更正信息
更正内容:原招标文件“资格审查必要合格条件标准,序号******银行保函”现更正为:“资格审查必要合格条件标准,序号6项目内容:投标保证金,合格条件:有效”。
本澄清发出时间:2025年05月29日,本澄清获取方式:在“E招冀成电子招投标交易平台”进行下载。
本澄清距原开标时间2025年06月10日9时不满足15日,因本澄清内容不影响投标单位投标文件编制,所以开标时间不变。
招标文件其他内容保持不变。由于投标人自身原因未获取本澄清后果自行承担。
本澄清作为原招标文件的组成部分,与招标文件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三、其他补充事宜
无
四、凡对本次公告内容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招标人信息
名称:******中学
地址:邢台市广宗县光明街
联系方式:马瑞晗 ******
2.招标代理机构信息
******有限公司
地址:邢台市信都区永康境界南区南门2号楼402铺
联系方式:袁宇强******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袁宇强
电 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