湘潭县城区路灯更新改造项目一标段合同公示
公告日期: 2025-05-30
采购合同编号:潭县财采计【2025】0011号
******城市管理和综合执法局(甲方)
******有限责任公司(乙方)
为了保护甲,乙双方合法权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及其他有关法律、法规、规章,双方签订本合同协议书。
1.项目信息
(1)采购项目名称:湘潭县城区路灯更新改造项目一标段
(2)采购计划编号:潭县财采计【2025】0011号
(3)项目内容:湘潭县城区路灯更新改造项目一标段
(4)项目承包范围:湘潭县城区路灯更新改造项目一标段
2.合同金额
(1) 合同金额小写:******.00
大写:肆佰壹拾叁万叁仟玖佰捌拾伍元整
(2)具体标的如下:
(2)具体标的如下: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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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合同价格形式:总价合同。
3.履行合同的时间、地点及方式
合同履行日期:2025年5月30日。
地点:采购人指定地点
方式:中标单位负责实施
4.付款:详见合同附件
5.解决合同纠纷方式
首先通过双方协商解决,协商解决不成,则通过以下途径之一解决纠纷:
■提请仲裁 ******法院提起诉讼
6.组成合同的文件
本协议书与下列文件一起构成合同文件,如下述文件之间有任何抵触、矛盾或歧义,应按以下顺序解释:
(1)在采购或合同履行过程中乙方作出的承诺以及双方协议达成的变更或补充协议
(2)成交通知书
(3)响应文件
(4)政府采购合同格式条款及其附件
(5)专用合同条款
(6)通用合同条款(如果有)
(7)标准、规范及其有关技术文件,图纸,已标价工程量清单或预算书(如果有)
(8)其他合同文件。
7.合同生效
本合同自2025年5月30日生效。
8.合同份数
本合同一式8份,采购人执 4份,供应商执4份,均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合同订立时间:2025年5月30日
甲 方:(公章) 乙 方:(公章)
******城市管理和综合执法局 ******有限责任公司
法定代表人: 法定代表人:
委托代理人:谭晶玉 委托代理人: 吴冬利
电 话:****** 电 话:******
传 真: 传 真:
******有限公司株洲凤凰支行 账号******0001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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