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国务院关于修改〈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管理条例〉的决定》(国务院令第682号),以及环保部《关于发布<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暂行办法>的公告》(国环规环评[2017]4号)及相关文件要求,现将湘潭市医疗废物收集、转运扩建项目工程竣工环境保护验收报告和验收意见全文公开,以接受公众的监督。公示信息如下:
一、项目名称:湘潭市医疗废物收集、转运扩建项目
二、项******有限公司内
******有限公司
四、公示内容:竣工环境保护验收调查报告、自主验收专家意见
五、公示期:20个工作日(2025年5月30日~2025年6月30日)
六:公众反馈意见联系方式:张工******398 对上述公示内如有异议,请以书面形式反馈,个人须签署真实姓名,单位须加盖公章。
******有限公司
2025年5月3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