项目概况
******医院移动床旁DR拍片机采购项目招标项目的潜在投标人应在河南省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获取招标文件,并于2025年12月29日09时00分(北京时间)前递交投标文件。
| 序号 | 包号 | 包名称 | 包预算(元) | 包最高限价(元) |
| 1 | 豫政采(2)******-1 | ******医院移动床旁DR拍片机采购项目 | ****** | ****** |
(2)采购内容:设备的供货、运输、保险、装卸、搬运、安装、检测、调试、试运行、验收交付、培训、环评、预评、控评、技术支持、软件升级、售后保修及配套服务等;
(3)交货期:自合同签订之日起30日历天;
(4)交货地点:采购人指定地点;
(5)质量要求:符合国家相关合格标准;
(6)验收标准:满足国家、行业及采购人验收标准;
(7)本项目共划分为1个包。
3.2投标产品须符合现行《医疗器械监督管理条例》相关规定,应具有有效期内的医疗器械注册证或医疗器械产品备案凭证(非医疗器械可不提供);
2.投标人在获取招标文件后,请到河南省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公共服务—下载专区栏目下载最新版本的投标文件制作工具安装包和签章软件iSignature,并使用安装后的最新版本投标文件制作工具制作电子投标文件。投标人编制投标文件时,如涉及营业执照、资质、业绩、获奖、人员、财务、社保、纳税、各类证书等内容,必须在市场主体信息库中已登记的信息中选取。投标人应及时对市场主体信息库的相关内容进行补充、更新。
3.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
(1)执行《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号)、《关于进一步加大政府采购支持中小企业力度的通知》(财库〔2022〕19号)、《财政部司法部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4〕68号)和《三部门联合发布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2017〕141号)相关政策;
(2)执行《财政部发展改革委生态环境部市场监管总局关于调整优化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执行机制的通知》(财库〔2019〕9号)、《市场监管总局关于发布参与实施政府采购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认证机构名录的公告》(市场监管总局2019年4月3日下发)、《关于印发节能产品政府采购品目清单的通知》(财库〔2019〕19号)、《关于印发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品目清单的通知》(财库〔2019〕18号)相关政策。
(3)本项目招标代理服务费由中******委员会办公厅关于招标代理服务费有关问题的通知》(发改价格[2003]857号)和《国家发展改革委关于降低部分建设项目收费标准规范收费行为等有关问题的通知》(发改价格[2011]534号)文件规定的代理服务费收费标准,按照中标金额收取费用如下:100万以下(含100万):按标准100%收取;100万—1000万以下(含1000万):按标准70%收取;1000万以上:按标准50%收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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