垭口村集体经济联合社
关于闲置房屋公开招租的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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垭口村集体经济联合社闲置房屋采用公开竞租方式面向社会公开招租,现将相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租房屋标的
******小学)。本次招租分为1个标的,具体招租单元标的如下:
标的编号 | 标的名称 | 产权方 | 地址 | 用途 | 面积(㎡) |
? ? 1 | ? ? ******小学房屋 | 米易县撒莲镇垭口村股份经济合作联合社 | 垭口村高速公路出口 | ? ? 商业 | ? ? 560 |
二、招租要求
1.租赁方经营范围:此次招租的房屋原则上用于酒店经营、休闲茶楼、商务办公等同类业态为主,租赁方不得利用场地从事违法犯罪行为,一经公安机关查实,产权方有权单方面终止合同,缴纳的租金和履约保证金不予退还,造成的一切损失由租赁方承担。如确有经营其他业态需求,须报请产权方集体研究同意方可实施。
2.租赁形式及起租价:本项目按标的划分整体招租,严禁转租。一经发现,产权方有权终止合同,收回租赁使用权并不予退还租赁方已交纳的租金和履约保证金,起租价为54000元/年。
3.本项目一次性整体招租时间为10年。租赁合同5年一签,租金按年支付,5年合同期满后根据市场行情对租金商议调整。在租赁期满后,同等条件下,原租赁方有权优先承租。租赁方(中选人)确定后,在10个工作日内与垭口村集体经济组织签订租赁合同,缴纳第一年租金,同时需缴纳履约保证金10000元,合同期满后,如无争议产权方需在10个工作日内全额退还。每年度租金须在上年度租赁期间届满前15日内一次性支付给甲方。租赁方未在规定时间内交清每年度租金的,产权方有权单方面终止租赁合同。
4.租赁方在招租的10年合同期内不得提前解除租约,如因经营不善导致中途停租,租赁方不愿意继续经营,产权方对租赁方前期投入的费用不再予以补偿,租金不予退还,租赁方可自寻下家接手,但需经产权方审核同意。如租赁方在缴纳租金的当年结束后,不愿意继续缴纳下一年的租金,又找不到下家接手导致房屋闲置,产权方有权找下家接手,补偿费用由双方(新租赁方和老承租人)协商处理,产权方协调配合。产权方也不得无故要求租赁方提前解约,特殊情况需提前解约由双方协商解决。
5.租赁方不得改变房屋的主体结构,如私自改变主体结构,一经发现视为违约,产权方有权单方面解除合同,租赁方除承担违约责任外,还必须无条件恢复,并承担由此带来的影响整栋房屋结构安全造成的一切损失。
6.租赁方在承租期内,应加强对现有房屋设施设备的日常维护管理,所有维护费用均由租赁方承担,同时应严格遵守垭口集镇的各项规章制度,做好门前五包和停车场的规范管理、卫生保洁,按时足额缴纳物业管理费、水电费、垃圾清运费等各项费用。如有拖欠行为,必须在续签合同前缴清,否则视为违约,产权方有权不续签合同。
7.************城市管理相关规定进行申报,费用由租赁方自理。
8.************消防安全及住宿旅客的人生安全。
三、报名时间及方式
1.公告时间:2025年10月17日至2025年10月26日。
2.报名时间:2025年10月17日上午9:00至2025年10月26日下午18:00。
3.竞租时间:以实际通知为准。
4.******委员会。报名时需提供身份证复印件、营业执照复印件等材料。
本公告同时在米易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址:******/)以公告形式公开发布。
5.如公告期内无人报名,则顺延公告期,直到有人报名为止。
四、公开竞租地点
米易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拍卖厅
五、竞租须知
1.竞租方式
如只有一人竞租,直接签约成交;如有两人及两人以上竞租,采取现场竞价方式。
2.竞租保证金
报名时需网银转账竞租保证金3000元到指定账户(保证金不计利息),所有竞租人报名成功后必须至少一人进行有效竞价,否则垭口村集体经济组织将不予退还竞租人保证金。中选人的保证金转为房屋租金,其余竞租人的保证金在竞价结束后5个工作日内退还。
交纳至以下账户:
户名:米易县撒莲镇垭口村股份经济合作联合社
账号:************9
******银行垭口分理处
******小学房屋竞租保证金
交纳方式:转账交纳。
保证金交纳截止时间:2025年10月26日18:00前。竞租人凭转账交易记录到垭口村集体经济组织换取收据。
3.联系地址及联系人
招租人:米易县撒莲镇垭口村股份经济合作联合社
联系人:杨先生;联系电话:******
地址:米易县撒莲镇垭口街学府新街186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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米易县撒莲镇垭口村股份经济合作联合社
??????????2025年10月16日
附件信息
招标公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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