序号 | 项目名称 | 建设地点 | 建设单位 | 建设项目概况 | 公众参与情况 | 相关环保措施承诺 | 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者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
1 | 金华金东余宅110千伏变电站第三台主变扩建工程 | 金华市金东区境内。 | ******有限公司金华供电公司 | 1、本期扩建1台50MVA主变,现有主变规模2×50MVA,终期规模为3×50MVA。 2、本期将余宅变第3回线路T接至110kV塘雅~东港线路,新建110kV单回电缆长度1.25km。 | / | 业主承诺按照环评要求落实好各项污染防治措施。 | (一)地表水环境: 施工期: 1、变电站施工人员的生活污水利用站内化粪池处理后,排入站外市政污水管网。输电线路施工人员的生活污水利用当地附近原有的污水处理设施。 2、注意场地清洁,及时维护和修理施工机械,避免施工机械机油的跑冒漏滴,若出现滴漏,应及时采取措施,用专用装置收集并妥善处置。 3、加强对施工人员的教育,贯彻文明施工的原则,严格按施工操作规范执行,避免和减少污染事故发生。 运营期: 1、变电站内设卫生间,生活污水经化粪池处理后,排入站外市政污水管网。 2、输电线路运行期无废水排放,不会对周围水环境产生影响。 (二)大气环境 施工期: 1、要求施工单位文明施工,加强施工期的环境管理和环境监控工作。 ******居民点,控制施工车辆行驶速度;加强运输管理,坚持文明装卸。 3、进出场地的车辆限制车速,车辆定时洒水,保持湿润,减少或避免产生扬尘。 运营期: 本项目变电站及输电线路工程运营期无废气产生。 (三)声环境: 施工期: 1、施工时尽量选用优质低噪设备,并加强施工机械的维护、修理,保证施工机械处于低噪声高效率的良好工作状态。 2、优化施工车辆的运行线路和时间,应尽量避开噪声敏感区域和噪声敏感时段,禁止鸣笛,降低交通噪声。 3、施工单位合理规划施工时间和安排施工场地,夜间禁止施工。严禁高噪音、高振动的设备在中午及夜间休息时间作业,同时尽量远离声环境保护目标。 4、在满足工程建设要求的情况下尽量优化施工时序,闲置不用的设备应立即关闭,避免高噪声设备同时运行,尽量缩短施工工期。 5、施工单位在施工过程中严格执行《建筑施工场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523-2011),即符合昼间70dB(A)、夜间55dB(A)要求。加强施工噪声的管理,做到预防为主,文明施工,最大程度减轻施工噪声对周围环境的影响。本项目除必须连续施工工序外,其他工序夜间不施工,夜间施工应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噪声污染防治法》相关规定。 营运期: 1、在变电站等设备的选型上,应选用满足国家电网公司物资采购标准招标规范的低噪声设备; 2、做好变压器基础减震措施; 3、采用合理的平面布置及功能区分开布置; 4、加强设备的运行管理,减少因设备陈旧产生的噪声; 5、定期对电气设备进行检修,保证主变等运行良好。 (四)、固体废物: 施工期: 1、加强施工人员的管理,严禁在施工场地随意丢弃生活垃圾。 2、施工人员产生的生活垃圾集中堆放,委托当地环卫部门定期运至城市垃圾处理中心处理。 3、施工结束后应对施工场地进行清理。 运营期: 1、一般固废:变电站巡视及检修人员产生的少量生活垃圾分类收集后,由环卫部门定期清理。本工程不新增值守人员,不新增固体废物产生量。 2、危险废物:变电站运行过程中,产生的废旧铅蓄电池及废变压器油,更换时由有资质的单位回收处置,不在站内贮存。 (四)、电磁环境: 运营期: 1、变电站主变采用户内布置,配电装置采用户内GIS布置,对带电设备安装接地装置,主变及电气设备合理布局,保证导体和电气设备安全距离,以降低变电站对周围电磁环境的影响。 2、地下电缆敷设时,在每一相电缆外包裹绝缘层和金属护层,并采取直接接地措施;容纳地下电缆的排管为钢筋混凝土结构;排管顶部土壤覆盖厚度不宜小于0.5m。 |
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经审议,我局拟对上述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作出审批意见。为保证审批意见的严肃性和公正性,维护公众环境权益,现将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的基本情况予以公告。公告期为2025年11月28日至2025年12月5日(5日)。
联系人:金华市生态环境局金义新区(金东区)分局项目审批科
联系电话:****** ****** 传真:******
通讯地址:金华市环保大楼
听证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自公告起五日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对上述拟作出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批复决定要求听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