淮河流域沱湖(五河县段)水环境综合治理项目中标候选人公示BB2025WHGCZ042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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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名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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淮河流域沱湖(五河县段)水环境综合治理项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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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编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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BB2025WHGCZ04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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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段名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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淮河流域沱湖(五河县段)水环境综合治理项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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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段编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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BB2025WHGCZ042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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招标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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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设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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投资概算(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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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515.03055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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最高限价(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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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515.03055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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代理机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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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有限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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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方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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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设局、五河县水利规划设计室(五河县水利工程建设管理处)
联系电话:0552-******
地址:五河县环城北路58号5楼、五河县城关镇惠民路8号
******有限公司
联系电话:******
地址:安徽省滁州市凤阳县府城镇中都大道办公楼5层508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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招标方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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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开招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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评标办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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蚌埠施工总承包综合评估法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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开标时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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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年10月13日 11时00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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计划工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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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70日历天 |
被否决的投标人名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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可以附件形式公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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被否决的依据和原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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可以附件形式公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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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项目以“评定分离”方式组织招标活动,候选人公示按照中标候选人提交投标文件的时间先后顺序排列,具体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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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标 候选人 | 名 称 | ******有限责任公司 | 响应招标文件的资格能力 | 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壹级、安全生产许可证 | 投标工期 | 270日历天 | 地 址 | 合肥市蜀山区顺丰丰泰产业园研发楼1009室 | 投标价(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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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3829.300083万元(暂列金:200万元) | 质量标准 | 合格 | 项目负责人 | 谢海潮 | 资格证书名称及编号 | 市政公用工程壹级建造师 | 皖************ | 技术负责人 | 黄成义 | 资格证书名称及编号 | 市政道桥高级工程师 | ************767 | 项目负责人获奖 | 本项目不要求 | 项目负责人业绩 | 1.新站区内涝治理工程(一期)-2标段,合同金额:******.87元,时间:2024年5月; 2.潜山县市政和水系治理PPP项目—经济开发区排水改造工程,合同金额:13415.64元,时间:2021年8月。 | 技术负责人获奖 | 本项目无要求 | 技术负责人业绩 | 本项目无要求 | 企业获奖 | 本项目无要求 | 企业业绩 | 本项目无要求 | 中标 候选人 | 名 称 | ******有限公司 | 响应招标文件的资格能力 | 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壹级、安全生产许可证 | 投标工期 | 270日历天 | 地 址 | 安徽省六安市舒城县合安路30号信达公司 | 投标价(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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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3835.543869万元(暂列金:200万元) | 质量标准 | 合格 | 项目负责人 | 左海建 | 资格证书名称及编号 | 市政公用工程壹级建造师 | 皖************ | 技术负责人 | 戴永双 | 资格证书名称及编号 | 市政工程高级工程师 | ******SZB******6 | 项目负责人获奖 | 本项目无要求 | 项目负责人业绩 | 1.2021 年东港一期市政道路提升改造工程—海莲路,金额: ******.00元,时间:2022年3月; 2.舒城县春秋路 (南溪路一七门堰路)改造工程,金额: ******.78元,时间:2022年9月。 | 技术负责人获奖 | 本项目无要求 | 技术负责人业绩 | 本项目无要求 | 企业获奖 | 本项目无要求 | 企业业绩 | 本项目无要求 | 中标 候选人 | 名 称 | ******有限公司) | 响应招标文件的资格能力 | 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贰级、安全生产许可证 | 投标工期 | 270日历天 | 地 址 | ******人民政府,联合体成员地址:安徽省蚌埠市五河县城关镇城南彩虹大道东侧、惠民路南侧中徽·豪庭公馆S4号楼0单元2层214号 | 投标价(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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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3833.255727万元(暂列金:200万元) | 质量标准 | 合格 | 项目负责人 | 余力 | 资格证书名称及编号 | 市政公用工程专业壹级注册建造师 | 皖************ | 技术负责人 | 王舵 | 资格证书名称及编号 | 市政公用工程工程师 | ************529 | 项目负责人获奖 | 本项目无要求 | 项目负责人业绩 | 1.天长市老天汊路改造一期工程,金额: ******.52元,时间:2022年1月; 2.五河县城南新区五福路兴潼路道路工程,金额: ******元,时间:2020年3月。 | 技术负责人获奖 | 本项目无要求 | 技术负责人业绩 | 本项目无要求 | 企业获奖 | 本项目无要求 | 企业业绩 | 本项目无要求 |
公示时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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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年10月15日至2025年10月2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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提出异议和投诉的渠道和方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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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投标人或者其他利害关系人,对评标结果有异议的,应当在评标结果公示期间提出。
(2)异议时,应当按照《蚌埠市公共资源交易活动质疑异议和投诉举报暂行规定》(蚌政秘〔2020〕79号)、《关于进一步规范异议质疑答复工作有关事项的通知》、《异议质疑受理操作指南》的规定,以书面形式加盖电子印章后通过蚌埠市公共资源电子交易系统在线提交。
联系人:吴鑫灏;联系方式:0552-******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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