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林业局
关于取消环江尚品香猪生态养殖场林下经济示范项目资金扶持的通告
经相关部门核查确认,环江尚品生态养殖场存在资金挪用行为,涉嫌违反财政资金管理规定。根据我局印发的《环江毛南族自治县2025年林下经济项目扶持方案》(环林发〔2025〕3号)文中申报条件第2条、不予受理情况:(1)申报主体申报前三年获得中央和自治区财政专项资金扶持,但没有按要求实施项目或违规使用财政资金,导致财政资金严重损失浪费,或造成不良影响,或重复申报的(所申报项目与以前获得项目是同一实施主体在同一实施地点实施同一内容)的相关规定,经研究决定取消该养殖场的林下经济项目扶持资格,项目实施终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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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件:环江毛南族自治县2025年林下经济项目扶持方案(环林发〔2025〕3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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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林业局
2025年11月28日
文件下载:
环林发〔2025〕3号:关于印发《环江毛南族自治县2025年林下经济项目扶持方案》的通知.pdf