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国务院关于修改<建设项目环境保护管理条例>的决定》(国务院令682号),以及环保部《关于发布<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暂行办法>******街道鹏东纺织厂锅炉技改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监测报告》及验收组意见公示如下:
******街道鹏东纺织厂锅炉技改项目
******街道鹏东纺织厂
公示内容:验收报告、验收意见(详见附件)
公示时间:2024年05月06日-2023年05月31日(20个工作日)
公示期间,对上述公示内容如有异议,请以书面形式反馈,个人须署真实姓名,单位须加盖公章
联系人:刘克东
联系电话:******
欢迎您来到机电设备采购平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