青铜峡市城区垃圾收运及处置设施设备更新改造项目设计招标公告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青铜峡市城区垃圾收运及处置设施设备更新改造项目设计(项目名称)已由******改革局(项目审批、核准或备案机关名称)以关于青铜峡市城区垃圾收运及处置设施设备更新改造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的批复、青发改〔2025〕47号(批文名称及编号)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建设局,建设资金来自争取上级补助资金及市财政配套解决(资金来源),出资比例为 100% ,招标人为******建设局。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设计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项目招标编号:ZX-GC2025-0801
建设地点:位于青铜峡市城区
建设规模:因原有设备不满足现行能耗、环保要求、超出使用年限等原因,项目计划更新生活垃圾压缩机5套,拆除淘汰2套,淘汰更换垃圾运输、压缩、洗扫等大型车辆 47 辆,电动三轮保洁车210辆、垃圾周转集装箱12个、果皮箱1300个,新购置除雪车、清洗车13辆,电动三轮保洁车190辆,排污泵10个。项目实施后,可达到259吨/日垃圾分类转运能力的效果,完善了城区生活垃圾处理的配套设施,实现了垃圾从收集、分类处理、转运到焚烧的无害化处理。
设计服务期限:计划设计周期 15 日历天 ,服务期与施工工期同步直至本项目完成最终发改综合验收。
招标范围:青铜峡市城区垃圾收运及处置设施设备更新改造项目初步设计、施工图设计工作及有关文本编制等,同时配合建设单位进行方案论证、施工图审查以及工程建设及竣工验收阶段等有关工作。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备住房城乡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建筑行业(建筑工程) 专业乙级及以上工程设计资质,并在人员方面具有相应的能力。
3.2 通过“信用中国”网站查询投标人是否为失信被执行人,并限制失信被执行人参与此次投标。(如为联合体时,联合体中有一个或一个以上成员属于失信被执行人的,联合体视为失信被执行人)。
3.3 本次招标 不接受 (接受或不接受)联合体投标。联合体投标的,应满足下列要求: / 。
4.技术成果经济补偿
本次招标对未中标人投标文件中的技术成果 □给予 ?不给予 经济补偿。
给予经济补偿的,招标人将按如下标准支付经济补偿费: / 。
5.招标文件的获取
5.1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 2025 年 8 月 1 日 00 时 00 分起至 2025 年 8 月 8 日 23 时 59 分(北京时间,下同),登录宁夏回族自治区公共资源交易网电子交易平台(以下简称“电子交易平台”)免费下载招标文件。联合体投标的,由联合体牵头人下载招标文件。
5.2 “电子交易平台”实行CA数字证书等方式安全管理。
5.3 各投标人开标前在“电子交易平台”中“变更公告”栏、“澄清和修改”栏、“查看答疑回复”栏,及时查看有关内容,招标人(招标代理机构)不再以其他方式通知。
6.投标文件的递交
6.1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 2025 年 8 月 22 日 09 时 00 分,投标人应在截止时间前通过宁夏回族自治区公共资源交易平台(电子交易平台)递交电子投标文件。
6.2 逾期递交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7.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在“宁夏回族自治区公共资源交易网”和“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发布公告的媒介名称)上发布。
8.******建设局,联系电话:******
9.联系方式
招标人:******建设局 招标代理机构:******有限公司
地 址:青铜峡市利民街 67 号 地 址:青铜峡市兰馨苑(二期)
C-22号二段-5号商业房
联系人:徐安娜 联系人:曹娜
电 话:****** 电 话:******
传 真: / 传 真: /
邮 箱: / 邮 箱: /
2025 年 8 月 1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