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5年溆浦县城区内道路标线、标志牌及交通设施采购项目合同公告
公告日期: 2025-11-28
******管理中心 (甲方)
******有限公司(乙方)
为了保护甲,乙双方合法权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及其他有关法律、法规、规章,双方签订本合同协议书。
一、项目信息
1、采购合同名称: 政府采购合同协议书
2、采购项目名称:2025年溆浦县城区内道路标线、标志牌及交通设施采购
3、采购计划编号:溆财采计(2025)222
4、采 购 方 式: 竞争性磋商采购
5、项 目 内 容:2025年溆浦县城区内道路标线、标志牌及交通设施采购
6、项 目负责人:吕传船
二、合同金额
(1)合同金额小写: 878899 .00元。
大写:捌拾柒万伍仟伍佰伍拾叁元伍角玖分。
(2)具体标的如下: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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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合同价格形式:
固定总价合同
三、履行合同的时间、地点及方式
工期:60个工作日内完成施工。
地点:溆浦县城区内。
方式: 完成工程量清单的全部内容。
四、付款方式
(1)本次工程在全部完成施工乙方自行验收后,向甲方提交书面验收申请,甲方接到申请后5个工作日内组织验收,验收合格后在10个工作日内,办理相关结算手续,甲方支付乙方合同金额的97%。
(2)本次工程质保金为合同总金额的3%工程验收之日计算。满一年后,由乙方向甲方提交书面申请,在本次合同中建设的工程系统能正常运行的情况下,甲方在10个工作日内支付完全部工程质保金款。
(3)因甲方原因造成工程变更、返工、修改、增补,引起的经济支出,由甲方承担,双方另行商议结算。
五、解决合同纠纷方式。
首先通过双方协商解决,协商解决不成,则通过以下途径之一解决纠纷:
()提请仲裁(******法院提起诉讼
六、组成合同的文件
本协议书与下列文件一起构成合同文件,如下述文件之间有任何抵触、矛盾或歧义,应按以下顺序解释:
(1)在采购或合同履行过程中乙方作出的承诺以及双方协议达成的变更或补充协议
(2)本合同协议书
(3)中标通知书
(4)投标文件
(5)政府采购合同专用条款
(6)政府采购合同通用条款
(7)标准、规范及其有关技术文件,图纸。
(8)其他合同文件。
七、合同生效
合同自双方盖章、签字生效。
八、合同份数
本合同一式三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财政一份)具有同等的法律效力。
合同订立时间:2025年11月 28 日
九、合同主体
甲 方:******管理中心 乙方:******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 肖瑞雄 法定代表人: 吕传船
委托代理人: / 委托代理人: /
电 话: / 电 话: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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