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次土壤污染状况调查地块为东光县2025年度第1批次城乡建设用地增减挂钩建新区建设用地1号地块,位于东光县东光镇王桥村,地块东至东光体育场、南至建设大街,西至王桥村农田,北至王桥村,中心地理坐标为东经116.55939°,北纬37.88909°,面积为47384m2。根据东光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出具的关于该地块规划情况的说明:该地块规划用途为住宅用地和体育用地。
本次调查地块内共布设8个土壤点位,采集26组土壤样品(含3组平行样)进行检测分析,测试项目为pH、《土壤环境质量 建设用地土壤污染风险管控标准(试行)》(GB36600-2018)表1中45项因子、石油烃(C10-C40)、氰化物;《建设用地土壤污染风险筛选值》(DB13/T 5216-2022)中氨氮;硫化物,根据检测报告统计分析结果,调查地块内土壤样品偏碱性,pH值在7.77-9.50之间;挥发性有机物(VOCs)、半挥发性有机物(SVOCs)、六价铬、氰化物、石油烃(C10-C40)和硫化物均未检出;检出因子氨氮、铜、镍、铅、镉、砷、汞和氨氮均未超过《土壤环境质量建设用地土壤污染风险管控标准(试行)》(GB36600-2018)、《建设用地土壤污染风险筛选值》(DB13/T 5216-2022)中第一类用地筛选值。
本次调查地块内共布设3个地下水点位,采集4组地下水样品(含1组平行样)进行检测分析,测试项目为《地下水质量标准》(GB/T 14848-2017)表1中感官性状及一般化学指标和毒理学指标共35项、石油烃(C10-C40)、二甲苯,根据检测报告统计分析结果,地块内浊度、总硬度、溶解性总固体、氯化物、氨氮(W2、W3)、锰(W1、W3)、钠检测值超出《地下水质量标准》(GB/T 14848-2017)中III类标准;pH值、硫酸盐、阴离子表面活性剂、高锰酸盐指数(耗氧量)、氨氮(W1)、亚硝酸盐氮、硝酸盐氮、氰化物、氟化物、铝、锰(W2)、铁、铜、锌、砷、硒、镉、铅有检出,检测结果均符合《地下水质量标准》(GB/T 14848-2017)中III类标准;其余因子均未检出。
超标原因分析:根据《沧州市地下水质量分析》(河北省沧州水文水资源勘测局,孙淑珍,河北沧州061000)、《沧州市地下水污染现状分析及防治对策探析》(河北省沧州水文水资源勘测局,王凤瑞、王玉智,河北沧州061000)等文献可知,沧州市浅层地下水污染物超标率较高的项目包括溶解性总固体、总硬度、硫酸盐、氯化物、锰、钠等,本地块超标因子与区域地质结构和水文地质结构等因素有关,沧州市地处冲洪积平原区,地势平缓,浅层地下水开采层为第一含水组,地下水埋深较浅,排泄方式以人工开采为主,其次是潜水蒸发,侧向径流微弱,土壤中矿物成分经过不断风化淋溶,造成了地下水化学成份逐渐增多,形成盐分积累。
本次调查地块地下水不作为饮用水水源,不计划进行开发利用,人体直接饮用和直接接触的可能性较小,不影响地块下一步的开发利用。
根据《建设用地土壤污染状况调查技术导则(发布稿)》(HJ25.1-2019),东光县2025年度第1批次城乡建设用地增减挂钩建新区建设用地1号地块土壤污染调查工作到该阶段(技术路线第二阶段)结束,该地块满足第一类用地的要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