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验收主体:甲方为项目的验收主体
验收组织方式:自行组织
是否邀请本项目的其他供应商:否
是否邀请专家:否
是否邀请服务对象:否
是否邀请第三方检测机构:否
验收组织的其他事项:按长财采购【2024】5号文件的相关规定进行验收。
(2)履约验收时间:供应商提出验收申请之日起日内组织验收
(3)履约验收方式:分期/分项验收
(4)履约验收程序: 按照长沙市政府采购履约验收规定的程序。
(5)履约验收的内容:
技术履约验收内容:由甲方采用简易程序自行组织验收,按国家有关施工及规范验收,确保验收合格。
服务履约验收内容: 由甲方采用简易程序自行组织验收,按国家有关施工及规范验收,确保验收合格。
商务履约验收内容:由甲方采用简易程序自行组织验收,按国家有关施工及规范验收,确保验收合格。
(6)履约验收标准:
由甲方采用简易程序自行组织验收,按国家有关施工及规范验收,确保验收合格。
(7)履约验收的其他事项:
按长财采购【2024】5号文件的相关规定进行验收。具体以纸质签订的合同为准。
1.乙方对其所销售的货物应当享有知识产权或经权利人合法授权,保证没有侵犯任何第三人的知识产权和商业秘密等权利。
2.甲方使用乙方提供的货物对第三人构成侵权的,就当由乙方承担全部法律责任,给甲方造成损害的,乙方应当承担赔偿责任。
3.甲方委托乙方开发的产品,甲方享有知识产权,未经甲方许可不得转让任何第三人。
1.甲方有权对合同规定范围内乙方的服务行为进行监督和检查,拥有监管权。有权定期核对乙方提供服务所配备的人员数量。对甲方认为不合理的部分依据招标文件及甲方要求执行。
2.根据本合同规定,按时向乙方支付应付服务费用。
3.国家法律、法规所规定由甲方承担的其它责任。
4.保障维修施工用水、用电和维修区域具备施工条件。
5.保障维修区域所需的相关图纸资料(如有)。
6.保障维修所需存放的材料仓库(如有)。
7.负责维修施工与办公秩序的协调事宜。
8.负责维修项目的管理、协调、监督、验收、结算、付款。
1.根据本合同的约定向甲方收取相关服务费用。
2.接受项目行业管理部门及政府有关部门的指导,接受甲方的监督。
3.国家法律、法规所规定由乙方承担的其它责任。
4.出现抢修任务时,乙方施工人员应保持24小时待命,出现下列情形之一的,视为乙方不能满足甲方应急抢修要求:(1)在接到甲方应急抢修通知后,30分钟内未做出有效响应(包括未回复、未安排人员前往现场等情况);(2)到达现场后,超过2小时未能实质性开展抢修工作(因不可抗力因素除外);(3)在抢修过程中,因施工单位自身原因导致抢修工作中断累计超过1小时,且未及时采取有效措施恢复抢修进度等情况。乙方施工人员不能保持24小时待命或不能满足甲方应急抢修要求,出现三次类似行为的,甲方有权解除合同。
5.乙方负责施工的维修项目,应按建设部《建设工程质量管理办法》的保修内容和标准执行。其他类维修质保,按行业标准执行。
6.各类维修施工,乙方应严格按照国家安全标准制定施工安全操作规程,配备必要的安全生产和劳动保护用品,加强对现场施工人员的安全教育,并为其从业人员办理意外伤害保险。
7.乙方维修施工必须使用质量合格的材料产品,并经甲方认可后,方可施工使用。
8.各类维修施工中,所需使用的设备设施由乙方全部负责。
9.乙方负责从甲方提供的水、电接口至施工现场的水、电线路铺设工作,并承担由此而发生的费用。
10.各类维修施工过程中,乙方应做好施工区域地下管线和邻近建筑物、构筑物、古树名木的保护工作。如因施工不当造成施工场地内及其毗邻地带第三者人员伤亡和其他财产损失,由乙方负责并承担赔偿责任。
11.乙方在办公楼区域维修施工中,应做好办公家具家电保护措施和卫生清洁,做到施工前保护,施工后恢复。否则,甲方有权请第三方人员进行维护,维护费用由乙方承担。
12.维修施工过程中废旧和经甲方确认的其他无用材料,由乙方 进行清理处理,但应符合环境卫生管理的有关规定。
13.应认真按照标准、规范和设计图纸要求以及甲方依据合同发出的指令施工,随时接受甲方的检查检验,为检查检验提供便利条件。
14.乙方应保护农民工权益,每月足额发放从业人员工资,所有经济纠纷乙方必须及时处理,不得影响甲方正常的工作秩序,如因此给甲方造成损失的,由乙方负责并承担赔偿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