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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服务中心林业直服设施项目——温室大棚建设项目发包公告(第二次)
本******服务中心林业直服设施项目——温室大棚建设项目已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长兴县永绿林业发展中心,建设资金为补助及自筹。项目已具备发包条件,现对该项目进行公开发包,实行资格后审。
一、项目概况与发包范围
1.1项目概况:本项目位于长兴县永绿林业发展中心葡萄岕林区,建筑面积共约1460平方米,钢筋混凝土独立基础,镀锌方管立柱,方管梁及屋面方管骨架,玻璃外墙面,屋面玻璃顶面,不锈钢排水天沟,外遮阳系统,铝合金门窗,内部苗床购安,安装配电箱、控制箱、电缆电线、给排水管道、照明灯具、风机设备等内容,具体详见施工图及工程量清单。本项目估算造价约116万元。
1.2工期:40日历天。
1.3 质量标准:达到现行国家验收标准的合格等级。
二、承包申请人资格要求
2.1 本次施工发包要求承包申请人须具有钢结构工程专业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的独立法人企业;
2.2 业绩要求:承包申请人自2022年11月1日(以竣工验收时间为准)以来,完成过合同价70万元及以上的钢结构大棚建设项目施工业绩,须提供中标(成交)通知书、合同协议书及竣工验收证书(①如上述材料所能承载的证明内容不能完全体现业绩要求的,须提供发包人或主管部门出具的证明材料②上述资料中的施工单位名称与承包申请人名称必须一致(施工单位名称发生合法变更的除外,但需提供合法变更的有效文件),否则业绩不予认可);
2.3 拟派项目负责人须具备建筑工程专业二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资格证书及具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具有“三类人员”B类证书;在交易截止日存在在其他任何在建合同工程(在建合同工程的开始时间为合同工程成交通知书发出日期,或者不通过招标方式的则以合同签订日期为开始时间,结束时间为该合同工程验收合格或合同解除日期)担任项目负责人(包括工程总承包项目中的施工负责人)的,不得以拟派项目负责人的身份参加本次承包申请;
2.4具有有效的企业《营业执照》、企业《资质证书》、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
2.5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承包申请。
三、发包文件的获取
凡有意参加承包申请者,请于2025年11月28日至2025年12月03日(双休日除外),每日上午8:30时至11:30时,下午13:30时至17:00时(北京时间,下同),到******有限公司(长兴县中央大道2777号格兰国际广场A座2503室)持企业营业执照、资质证书、安全生产许可证、单位介绍信(原件并注明企业联系电话及邮箱)、经办人身份证、业绩证明材料(详见发包公告中2.2规定)及上述资料复印件(加盖单位章)一套获取发包文件。
四、承包申请文件的递交
承包申请文件及保证金递交的截止时间(交易截止时间)详见发包文件,承包申请人必须在交易截止时间前将承包申请文件及保证金递交至长兴县永绿林业发展中心,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承包申请文件或保证金,发包人一律不予受理。【承包申请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代表须亲自准时到场参加开标,并在递交密封的承包申请文件前出示本人身份证原件和授权委托书原件(如法定代表人到场的出示本人身份证原件和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原件)给现场代理机构工作人员查验、核实并留存,否则承包申请文件将不予受理】。
五、联系方式
????发包人:长兴县永绿林业发展中心
????联系人:张工???????????????????????????????????????联系电话:******
????发包代理机构:******有限公司
联系人:丁工???????????????????????????????????????联系电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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长兴县永绿林业发展中心
******有限公司
2025年11月2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