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文件编号 | |
|---|---|
| 投标资格 | |
| 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 | |
| 投标有效期 | 60天 |
| 投标文件递交方法 | |
| 投标保证金缴纳方式 | |
| 投标保证金金额 | 0元 人民币 |
| 控制价(最高限价) | 13,520,809元 人民币 |
| 评标办法 | 广西电子标通用范本评标办法 |
| 开标时间 | |
| 开标地点 | |
| 开标方式 | |
| 资格审查方式 | |
| 答疑澄清时间 | |
| 是否延期 | |
| 延期后开标时间 | |
| 延期后开标地点 | |
| 对文件澄清与修改的主要内容 | 各潜在投标人: ******有限公司委托,对柳州市柳江区九曲河流域生态修复工程(一期)(成团段)剩余工程进行公开招标,本项目已于2025年11月21日发布了招标公告,现对本项目发布相关澄清事宜。 1、招标文件第五章 工程量清单 2 招标控制价编制说明 (7)材料价格信息及2.6 其它需要说明的问题中“2025年第9期”现澄清为“2025年第8期”。 2、招标工程量清单文件及招标控制价文件中总说明中第5条:“2023年《广西壮族自治区安装工程消耗量定额》、2013年《广西壮族自治区园林绿化工程消耗量定额》。”现澄清为:“2015年《广西壮族自治区安装工程消耗量定额》、2021年《广西壮族自治区园林绿化工程消耗量定额》”。 3、招标工程量清单文件及招标控制价文件中暂列金额明细表:“暂列金额(按分部分项工程 单价措施 总价措施)*10%计取(取整数)” 现澄清为:“暂列金额”,涉及内容相应修改,请下载最新招标工程量清单及招标控制价文件制作投标文件,其余不变,特此通知。
******有限公司 ******有限公司 2025年11月27日 |
| 递交时间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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