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广东省农业农村厅《关于印发〈广东省2024年中央农业经营主体能力提升资金——新型农业经营主体培育项目实施方案〉的通知》(粤农农函〔2024〕726号)精神,2024年下达我县15万元,以“直接补助”的方式在全县9家标杆家庭农场范围内遴选出3家进行培育支持。
******农村局印发了《关于支持新型农业经营主体(2024年省标杆农民合作社和省标杆家庭农场)培育项目的通知》,并于佛冈县政府门户网站公示。经主体自愿申报、各镇遴选和初核,县级综合评审等程序,明确了佛冈县2024年中央农业经营主体能力提升资金-新型农业经营主体(标杆家庭农场)培育项目承接主体,制定了《佛冈县2024年中央农业经******农村局批复同意实施,现将实施方案予以公示。
公示时间:2024年9月3日至2024年******农村局反映。
联系人:赖海燕
联系电话:******
******服务中心综合楼5楼511A室
附件:佛冈县2024年中央农业经营主体能力提升资金—新型农业经营主体培育项目(标杆家庭农场)实施方案.pdf
******农村局
2024年9月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