铜梁区平滩至小林公路改造工程(平滩段)(第二次)
答疑及补遗
各潜在投标人:
现将铜梁区平滩至小林公路改造工程(平滩段)(第二次)(以下简称“本工程”)答疑及补遗通知发布如下:
一、答疑部分
问题1:该项目工期365天,无进度款支付,农民工工资哪来保证,建议招标要求投标人中标后交先缴纳30%民工工资,否则民工工资无法保障。
回复:根据本工程现状和实际情况,本工程进度款支付方式按招标文件约定的执行;本工程资金已到位。
问题2:请发包人没资金就别启动项目了吧 一个无月进度款低价项目 承包人全垫资不说 承包人还需倒给发包人缴民工保证金 !财政统筹资金?哪儿统哪儿筹?!纵观近3-5年铜梁区已招标确定实施企业但又没启动项目哪个不是财政统筹?
回复:根据本工程现状和实际情况,本工程进度款支付方式按招标文件约定的执行;本工程资金已到位。
问题3:******有限公司......。
回复:该提问与本工程无关,请提问人依法维权。
问题4:1.公司有限高被执行,金融牌******有限公司。
回复:投标保函应合法合规,符合招投标行政监督部门、行业主管部门和金融监管部门的相关规定,并满足招标文件要求。投标人对所提交的保函的真实性、合法性、有效性负责,严格响应招标文件提出的保函开立要求,若投标保函符合本工程招标文件要求即满足招标文件约定要求。
问题5:第一次为什么流标?请公示给大众
回复:本工程第一次招标因中标人放弃中标资格,故重新组织招标。
问题6:“本项目以合同分包形式面向中小企业,分包给中小企业的合同份额需达到 40% 以上”,如投标人本身是中小企业,是否还要分包40%出去?是否还要填分包函?
回复:(1)若参与本工程投标的投标人属于《中小企业划型标准规定》(工信部联企业〔2011〕300号)规定的中小企业,则在投标文件资格审查部分无须提供《分包承诺函》,但须在投标文件资格审查部分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中小企业声明函》格式详见本次补遗通知发出的附件;
(2)若本工程中标人属于《中小企业划型标准规定》(工信部联企业〔2011〕300号)规定的中小企业,则不允许分包。
问题7:******有限公司......;
另声明......。
回复:该提问与本工程无关,请提问人依法维权。
问题8:是不是所有单位都可以来下了低价中标后放弃?反正都不会被处罚
回复:行政监督部门将依法对低价中标后放弃中标的行为作出处理。
问题9:相关公告都不挂,直接挂第二次招标?第一次中标单位不做处罚?这么喜欢乱搞,希望业主及发改从重处罚,才能引以为戒!
回复:招标人已将本工程第一次招标中标人放弃中标的情况上报至行政监督部门,行政监督部门将依法对该行为作出相应处理。
问题10:本次项目的招标体量不算大,二级建造师完全符合施工要求,希望能调整招标文件,项目经理具备公路二级建造师以上为符合
回复:根据《注册建造师执业规模标准》,公路工程单项合同金额大于3000万元的属于大型工程,应由一级注册建造师担任本工程项目经理,故按招标文件规定执行。
问题11:公路二级建造师也符合本项目的招标体量呀,为什么设置要一级建造师?
回复:根据《注册建造师执业规模标准》,公路工程单项合同金额大于3000万元的属于大型工程,应由一级注册建造师担任本工程项目经理,故按招标文件规定执行。
问题12:本项目最最低价中标,投标单位只要符合招标文件业绩要求就行,且本项目为垫资项目,建议招标人取消项目经理业绩要求
回复:为保证工程质量,结合本工程现状和实际情况而设置该业绩要求,故业绩要求按招标文件规定执行。
问题13:该项目对企业要求做了3500万的公路业绩要求,企业符合证明有此实力,建议取消项目经理带3500万公路业绩要求的设置
回复:为保证工程质量,结合本工程现状和实际情况而设置该业绩要求,故业绩要求按招标文件规定执行。
问题14:招标文件1.4.1项中第5.1 项目经理:1 人。5.1.1 投标人拟派的项目经理必须已在投标人本单位注册并应具有公路工程专业一级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并具有省级及以上交通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 类)。本项目限价五千万,二级建造师完全满足要求,建议招标人修改项目经理要求二级建造师以上即可
回复:根据《注册建造师执业规模标准》,公路工程单项合同金额大于3000万元的属于大型工程,应由一级注册建造师担任本工程项目经理,故按招标文件规定执行。
问题15:本项目体量不大,二级建造师也满足施工要求,建议招标人把项目经理要求修改为公路工程专业二级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
回复:根据《注册建造师执业规模标准》,公路工程单项合同金额大于3000万元的属于大型工程,应由一级注册建造师担任本工程项目经理,故按招标文件规定执行。
问题16:本项目为垫资项目,项目经理提供相应证书即可,项目经理不需要带业绩,本项目体量较小,建议取消项目经理带业绩的要求
回复:为保证工程质量,结合本工程现状和实际情况而设置该业绩要求,故业绩要求按招标文件规定执行。
二、补遗部分
1、本工程招标文件第二章投标人须知前附表部分内容更改如下:
条款号 |
招标文件内容 |
更改后的内容 |
1.4.1 |
3.3业绩证明材料要求: 投标人必须在投标文件资格审查部分提供业绩在交通运输部“全国公路建设市场信用信息管理系统”或省级“公路建设市场信用信息管理系统”查询到的相关项目网页截图。提供的网页截图能够完全反映业绩要求对应的业绩信息的,无须再提供其他业绩证明材料;若网页截图不能完全反映业绩要求对应的业绩信息的,可以补充提供合同协议书、工程交工(或竣工)验收合格的证明材料。 注:投标人应对其提供的业绩证明材料(含截图)的真实性负责。当上述资料中针对同一指标存在不一致时,以相关项目网页截图为准。 不满足上述业绩要求的业绩无效。 |
3.3业绩证明材料要求: 投标人必须在投标文件资格审查部分提供业绩在交通运输部“全国公路建设市场监督管理系统”或项目所在地省级交通运输行政主管部门官方平台查询到的相关项目网页截图。提供的网页截图能够完全反映业绩要求对应的业绩信息的,无须再提供其他业绩证明材料;若网页截图不能完全反映业绩要求对应的业绩信息的,可以补充提供合同协议书、工程交工(或竣工)验收合格的证明材料。 注:投标人应对其提供的业绩证明材料(含截图)的真实性负责。当上述资料中针对同一指标存在不一致时,以相关项目网页截图为准。 不满足上述业绩要求的业绩无效。 |
5.1.3.2业绩规模要求: 工程类别:公路工程 合同金额:3500万元以上 投标人必须在投标文件资格审查部分提供该项目经理业绩(如有)在交通运输部“全国公路建设市场信用信息管理系统”或省级“公路建设市场信用信息管理系统”查询到相关项目网页截图(提供的网页截图能够完全反映项目经理业绩信息的,无须再提供其他业绩证明材料;若网页截图不能完全反映项目经理业绩信息的,可以补充提供合同协议书、工程交工(或竣工)验收合格的证明材料)。 注:投标人应对其提供的业绩证明材料(含截图)的真实性负责。当上述资料中针对同一指标存在不一致时,以相关项目网页截图为准。 不满足上述业绩要求的业绩无效。 |
5.1.3.2业绩规模要求: 工程类别:公路工程 合同金额:3500万元以上 投标人必须在投标文件资格审查部分提供该项目经理业绩(如有)在交通运输部“全国公路建设市场监督管理系统”或项目所在地省级交通运输行政主管部门官方平台查询到相关项目网页截图(提供的网页截图能够完全反映项目经理业绩信息的,无须再提供其他业绩证明材料;若网页截图不能完全反映项目经理业绩信息的,可以补充提供合同协议书、工程交工(或竣工)验收合格的证明材料)。 注:投标人应对其提供的业绩证明材料(含截图)的真实性负责。当上述资料中针对同一指标存在不一致时,以相关项目网页截图为准。 不满足上述业绩要求的业绩无效。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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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9、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预留的实施方式: ?方式三:本项目以合同分包形式面向中小企业,分包给中小企业的合同份额需达到40%以上。投标人应提交《分包承诺函》(格式见第九章投标文件格式)。 |
?9、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预留的实施方式: ?方式三:本项目以合同分包形式面向中小企业,分包给中小企业的合同份额需达到40%以上。投标人应提交《分包承诺函》(格式见第九章投标文件格式)。 注:(1)本招标项目属于《中小企业划型标准规定》(工信部联企业(2011)300号)规定的建筑业行业; (2)若参与本工程投标的投标人属于《中小企业划型标准规定》(工信部联企业〔2011〕300号)规定的中小企业,则在投标文件资格审查部分无须提供《分包承诺函》,但须在投标文件资格审查部分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格式见第九章投标文件格式); (3)若本工程中标人属于《中小企业划型标准规定》(工信部联企业〔2011〕300号)规定的中小企业,则不允许分包。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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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1.1 |
允许,允许分包的专项工程:路基工程 对分包人的资格要求:分包人须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有效的公路路基工程专业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 注:分包应按照相关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执行,不得违法分包。 |
允许,允许分包的专项工程:路基工程 对分包人的资格要求:分包人须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有效的公路路基工程专业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 注:(1)分包应按照相关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执行,不得违法分包。 (2)若本工程中标人属于《中小企业划型标准规定》(工信部联企业〔2011〕300号)规定的中小企业,则不允许分包。 |
7.1 |
招标人在收到评标报告后3日内将评标结果在重庆市公共资源交易网(铜梁区)、重庆市公共资源交易监督网上进行公示,******发改委令第10号)的要求,公示内容包括中标候选人名称、排序、投标报价、质量、工期;中标候选人资质、投标业绩名称,中标候选人项目经理、项目总工的姓名及其相关证书名称和编号、投标业绩名称;否决投标情况及理由;提出异议、投诉的渠道和方式。 |
招标人在收到评标报告后3日内将评标结果在重庆市公共资源交易网(铜梁区)、重庆市公共资源交易监督网上进行公示,******发改委令第10号)的要求,公示内容包括中标候选人名称、排序、投标报价、质量、工期;中标候选人资质、投标业绩名称,中标候选人项目经理、项目总工的姓名及其相关证书名称和编号、投标业绩名称;?中标候选人提交的《中小企业声明函》(属于政府采购工程时适用);否决投标情况及理由;提出异议、投诉的渠道和方式。 |
2. 本工程招标文件第九章资格审查部分“(七)其他资料”中增加《中小企业声明函》,具体内容及格式详见随本次补遗通知发出的附件。
3. 本工程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更改为:2025年6月16日9 时30分。
注:请各潜在投标人在重庆市公共资源交易网(铜梁区)上自行下载本项目答疑及补遗文件,招标人不再另行通知。无论投标人是否下载、查阅,均视为已知晓招标人所澄清的相关内容。招标文件与本答疑及补遗文件针对同一条款内容描述不一致时,以本答疑及补遗文件为准。
招标人******人民政府
******有限公司
2025年5月3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