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项目概况
沁县2025-06号宗地总面积约1229.36m2(合1.84亩)。
二、污染识别
地块内污染源主要考虑石膏厂和螺丝厂生产过程设备机油的跑冒滴漏,锅炉房原煤燃烧的废气,配电室电容器的泄露,以及后期山水间施工建设过程钢筋切割机机油的跑冒滴漏,特征污染物为多氯联苯、重金属汞、砷、氟化物、多环芳烃。
三、点位布设
采用系统布点和专业判断布点相结合的方法,对地块内的区域布设土壤采样点,共布设3个采样点位,其中含1个水土共用点位。在地块西南侧未受扰动或受到扰动影响较小的区域布设1个对照点位。点位布设数量满足《建设用地土壤环境调查评估技术指南》的公告(公告2017年第72号)中“初步调查阶段,地块面积≤5000m2,土壤采样点位数不少于3个;地块面积≥5000m2,土壤采样点位数不少于6个”的要求。
四、检测项目
根据第一阶段污染识别结果确定土壤检测指标:①基本45项;②石油烃;③氟化物;④多氯联苯;⑤pH。本次地下水样品的检测指标为GB 36600-2018中规定的基本项目45项、石油烃(C10-C40)、多氯联苯、常规指标(pH、总硬度、溶解性固体、硫酸盐、氯化物、耗氧量(CODMn)、氨氮、硫化物、亚硝酸盐、硝酸盐、氟化物)。
五、结论
通过对该地块及周边地块生产历史、生产工艺、主要原辅材料利用状况、污染物排放和处理等资料的分析及现场踏勘和人员调查访问,初步确认该地块可能存在污染,初步判定地块内表层土壤可能存在污染,需开展下一步的初步采样调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