变更公告
1.项目编号:SCBRQY******。
2.项目名称:泸州市江阳区新恒基翡翠城?水晶苑小区物业管理服务项目。
原采购公告中:
一、第二章 投标人须知中一、投标人须知附表1、根据《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 号)、《关于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4]68 号)、《三部门联合发布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2017]141 号)的规定,本项目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不再对小微企业进行价格扣除。
2、参加采购活动的中小企业(符合中小企业划分标准的个体工商户,在采购************管理局(含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出具属于监狱企业的证明文件复印件;参加采购活动的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应据实提供《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原件。
3、根据《中小企业划型标准规定》(工信部联企业[2011]300号),本项目采购标的所属行业:物业管理行业。
注:所称中小企业,是指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依法设立,依据国务院批准的中小企业划分标准确定的中型企业、小型企业和微型企业,但与大企业的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与大企业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除外。符合中小企业划分标准的个体工商户,在采购活动中视同中小企业。
二、第五章 采购项目技术、服务及其他商务要求中二、服务内容及要求(实质性要求)按照不低于泸州市普通住宅物业服务等级标准一级提供物业服务。
三、第五章 采购项目技术、服务及其他商务要求中(八)小区整改要求(包括但不限于):老旧设施改造:
第1-3个月:完成损坏座椅更换(≥20套)、健身器材维修/新增(≥10套,需符合《室外健身器材安全通用要求》GB 19272);
四、第八章 采购合同(草案)中老旧设施改造:第1-3个月:完成损坏座椅更换(≥20套)、健身器材维修/新增(≥10套,需符合《室外健身器材安全通用要求》GB 19272);
变更为:
一、本条整体删除。
二、“按照不低于泸州市普通住宅物业服务等级标准一级提供物业服务”整句删除。
三、第1-3个月:完成损坏座椅更换(≥20套)、健身器材维修/新增(≥10套,需符合《室外健身器材安全通用要求》GB 19272),具体套数可按小区实际情况进行调整;
四、第1-3个月:完成损坏座椅更换(≥20套)、健身器材维修/新增(≥10套,需符合《室外健身器材安全通用要求》GB 19272),具体套数可按小区实际情况进行调整;
******有限公司
2025年10月1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