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民政府关于摸排工程项目等合作事项的公告
******人民政府历年来与各有关企业开展的工程项目等合作事项,保障各业务合作伙伴的合法权益,现将有关事宜公告如下。
一、申报主体
******人民政府存在历史合作事项(包括但不限于工程项目、货物采购、服务购买等)并持有未结清款项凭证的各企业、单位。
二、申报时间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15日内(截至2025年12月12日)。请在此期限内提交材料,逾期未申报的,将可能影响后续款项的支付办理进度,且后续核查确认的难度可能相应增加,敬请知悉。
三、申报方式及所需材料
******人民政府指定办公地点办理登记确认手续:
1.有效的营业执照复印件、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授权委托书及经办人身份证;
2.相关合同、协议;
3.履行合同的相关证明文件(如验收报告、结算单据等);
4.已支付款项及未结清款项的凭证;
5.债权人账户信息;
6.其他能够证明债权债务关系的材料。
四、重要提示
1.本次摸排确认工作,不构成对无效债权(包括但不限于已超过诉讼时效、违反法律法规强制性规定等的债权)的重新确认或有效性的认可。
2.请各合作方务必如实申报,对于提供虚假材料骗取资金的行为,将依法追究法律责任。
联系地址:******人民政府
联系电话:******
特此公告
******人民政府
2025年11月2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