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学校校园文化补充采购项目
询价公告
项目概况
******学校校园文化补充采购项目的潜在供应商应在******有限公司(三明市三元区东安路399号锦绣家园2幢205)获取采购文件,并于2025年05月30日10:00(北京时间)前提交响应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FJTL2025-TN008
项目名称:******学校校园文化补充采购项目
采购方式:询价
预算金额:48.8万元
最高限价(如有):48.8万元
采购需求:
合同包号 | 项目内容 | 数量 | 预算价 (最高限价) | 主要技术规格 | 采购单位 | 联系人 | 联系电话 |
一 | 泰宁县丹霞 ******学校校 园文化补充 采购项目 | 1项 | 48.8万元 | 详见标书 | ******教育局 | 邓老师 | ****** |
注:投标人的投标报价超过预算价的为无效报价。 |
合同履行期限:按询价文件执行。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详见询价文件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及本询价文件规定条件的供应商。
(1)单位负责人授权书:①供应商(自然人除外):若供应商代表为单位授权的委托代理人,应提供本授权书;若供应商代表为单位负责人,应在此项下提交其身份证正反面复印件,可不提供本授权书。②供应商为自然人的,可不填写本授权书。
(2)营业执照等证明文件:①供应商为企业的,提供有效的营业执照复印件;供应商为事业单位的,提供有效的事业单位法人证书复印件;供应商为社会团体的,提供有效的社会团体法人登记证书复印件;供应商为合伙企业、个体工商户的,提供有效的营业执照复印件;供应商为非企业专业服务机构的,提供有效的执业许可证等证明材料复印件;供应商为自然人的,提供有效的自然人身份证件复印件;其他供应商应按照有关法律、法规和规章规定,提供有效的相应具体证照复印件。
(3)提供财务状况报告(财务报告、或资信证明):①供应商提供的财务报告复印件(成立年限按照提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推算)应符合下列规定:a.成立年限满1年及以上的供应商,提供经审计的2023年度或上一年度的年度财务报告。b.成立年限满半年但不足1年的供应商,提供该半年度中任一季度的季度财务报告或该半年度的半年度财务报告。c.无法按照以上a、b项规定提供财务报告复印件的供应商(包括但不限于:成立年限满1年及以上的供应商、成立年限满半年但不足1年的供应商、成立年限不足半年的供应商),应选择提供资信证明复印件。
(4)依法缴纳税收的证明材料:①供应商提供的税收缴纳凭据复印件应符合下列规定: a.提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前(不含提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的当月)已依法缴纳税收的供应商,提供提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前六个月(不含提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的当月)中任一月份的税收缴纳凭据复印件。b.提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的当月成立的供应商,视同满足本项资格条件要求。c.若为依法免税范围的供应商,提供依法免税证明材料的,视同满足本项资格条件要求。
(5)依法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证明材料:①供应商提供的社会保障资金缴纳凭据复印件应符合下列规定:a.提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前(不含提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的当月)已依法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供应商,提供提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前六个月(不含提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的当月)中任一月份的社会保障资金缴纳凭据复印件。b.提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的当月成立的供应商,视同满足本项资格条件要求。c.若为依法不需要缴纳或暂缓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供应商,提供依法不需要缴纳或暂缓缴纳社会保障资金证明材料的,视同满足本项资格条件要求。
(6)具备履行合同所必需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的声明函(若有):①采购文件未要求供应商提供“具备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专项证明材料”的,供应商应提供本声明函。 ②采购文件要求供应商提供“具备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专项证明材料”的,供应商可不提供本声明函。
(7)参加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声明:①重大违法记录:指供应商因违法经营受到刑事处罚或责令停产停业、吊销许可证或执照、较大数额罚款等行政处罚。根据财库〔2022〕3号文件的规定,“较大数额罚款”认定为200万元以上的罚款,法律、行政法规以及国务院有关部门明确规定相关领域“较大数额罚款”标准高于200万元的,从其规定。
(8)同类业绩:投标人须具备自2022年1月1日起至投标截止前类似项目业绩。投标人须提供中标公告截图、中标通知书复印件、采购合同文本复印件,以及能够证明该业绩项目已经采购人验收合格的相关证明文件复印件并加盖公章,原件携带备查。
(9)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
注:本采购包允许供应商采用资格承诺制。采用资格承诺制的供应商,应当根据投标(响应)格式文件要求提供资格承诺函,无需提供《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第十七条第一款规定的一般资格条件证明材料;资格承诺函不符合采购文件要求的,视为未按照采购文件规定提交供应商的资格及资信文件,按资格审查不合格处理。
三、获取采购文件
时间:2025年05月26日起至2025年05月30日(节假日除外),每天8:00—12:00、14:30—17:30(北京时间)到******有限公司登记并申请购买采购文件。逾期未购买采购文件的投标方视为放弃投标。
地点:******有限公司(三明市三元区东安路399号锦绣家园2幢205)
方式:线下获取
售价:¥300.0元(人民币)
四、响应文件提交
截止时间:2025年05月30日10:00(北京时间)
地点:泰宁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五、开启
时间: 2025年05月30日10:00(北京时间)
地点:泰宁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六、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3个工作日。
七、其他补充事宜
售标书帐户:
开 户 名:******有限公司
开 户 行:******有限公司三明分行
账 号:************017
八、凡对本次采购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教育局
地址:福建省泰宁县杉城镇丹阳路3号
联系方式:邓老师 ******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有限公司
地 址:三明市三元区东安路399号锦绣家园2幢205
联系方式:小廖 联系电话: ******
电子信箱 :****** 微信:FJTLZB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小廖
电 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