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合同编号:HT-莲湖区-2025-00046
二、合同名称:2025年就业指导、高校驿站运营及进校园招聘项目(二次)(2025年高校驿站运营)
三、项目编号:ZCBN-莲湖区-2025-00089
四、项目名称:购买莲湖区2025年高校毕业生就业服务驿站专业化运营
五、合同主体
采购人(甲方):西安市莲湖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地址:西安市莲湖区团结东路6号
联系方式:******
******有限公司
地址:西安市浐灞生态区长乐东路长乐坡长乐壹号三楼商铺11轴-21轴2024Y35号(集群)
联系方式:******
六、合同主要信息
主要标的:
序号 | 名称 | 数量(单位) | 单价(元) | 总价(元) | 规格型号/服务要求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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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 购买莲湖区2025年高校毕业生就业服务驿站专业化运营 | 1(项) | ¥246,800.00 | ¥246,800.00 | 1.第三方服务团队根据高校毕业生就业服务驿站工作要求,配备专职工作人员,负责政策宣传、日常业务对接、需求登记、精准岗位推荐等工作。结合实际需求每月安排专人驿站值班2-4次。 2.采集高校毕业生就业需求人数不少于2000人,就业去向落实率不低于50%。 3.定期开展就业驿站宣传活动,全年不少于30场。 4.全年提供就业服务不少于6000人次。 5.全年发布招聘岗位不少于10000个。 6.全年在就业服务对象中梳理就业帮扶典型案例,整理素材,交由莲湖区人社局留存。 7.所有服务需留存台账和影像资料,运营期间每月向区人社局当面反馈运营情况,做好佐证留存,确保服务情况清晰可查。 8.莲湖区人社局委托第三方服务机构为服务对象开展的服务均为公益性服务,第三方服务机构不得向服务对象收取任何费。 9.要严格落实个人信息保护法要求,服务过程中涉及产生的所有数据仅用于就业帮扶工作,未经授权不能用于第三方和其他商业用途。 (一)对服务商的业绩要求 服务期限内,认真做好各项就业服务工作。 (二)成果交付要求 提供的就业服务成果符合国家的相关要求,各项就业相关服务成果标准达到双方合同约定。 (三)质量验收标准或规范 1.具体验收流程按照相关验收规定和合同内容开展。 2.采集高校毕业生就业需求人数不少于2000人,就业去向落实率不低于50%,如未达成,扣除合同总金额的30%。 (四)违约责任 严格按照双方合同履行有关责任,承担履约责任义务。 |
合同金额: 246,800.00元,大写(人民币):贰拾肆万陆仟捌佰元整
履约期限:2025年05月22日至2026年05月22日
履约地点:
采购方式:
七、合同签订日期
2025年05月22日
八、合同公告日期
2025年05月30日
九、其他补充事宜
合同附件:
西安市莲湖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25年05月30日